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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澧县农村村民自建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2026-03-14 16:04 来源:澧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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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村民自建桥梁(指农民自筹资金、社会资金和村集体资金建设的桥梁,以下简称自建桥)安全风险防控,有效解决我县部分自建桥管护缺失、危桥较多等突出问题,坚决守住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底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农村村民自建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43号),该文件是《澧县农村村民自建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直接制定依据。方案开篇即明确“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村民自建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表明其是对省级部署的具体落实。

三、重点任务

1.全面开展排查。对全县所有自建桥进行“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调查,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虚报。全情况进行科学评判,全面客观排查安全隐患。

2.做好精准分类。根据桥梁建设主体、通行能力、安全现状等,坚持“一桥一档”原则,建立精准的自建桥安全隐患台账。按照“轻微缺损、中等缺损、严重缺损”三个等次进行精准分类。

3.细化整治方案。对严重缺损的自建桥,立即停止使用并

做好防护警示和安全管控,其中已废弃的要迅速拆除到位,视情况启动重建程序。对中等缺损的自建桥,及时发布限载限行通告,尽快安排加固维修。对轻微缺损的自建桥,及时组织小修小补,恢复使用功能。优先处置仍在通车使用的危旧桥梁隐患。

4.加快工程实施。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严格资质管理,鼓励群众投工投劳和参与监督。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按规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至 2026年 4月底,各镇街自行组织完成所有轻微缺损桥梁的小修保养;完成中等缺损桥梁的警示防护并逐步开展加固维修;完成严重缺损桥梁的全面管控,并启动部分群众急需的重建项目。至 2026年底,整体完成率达到 80%以上,其中,严重缺损的废弃桥梁全部拆除,纳入重建计划的完成 50%以上,需加固维修的完成 80%以上。至 2028年 4月底,基本完成全部整治任务,进入扫尾清理阶段。

5.严格项目验收。对重建或加固维修的桥梁,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制度,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健全“政府监督、第三方检测、群众参与”的质量管理体系,重点把控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质量,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追究责任制度。

四、专家解读

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摸清我县自建桥底数及安全状况,基本消除现存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建、管、养”机制,显著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安全水平,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澧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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