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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澧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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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DR-2016-00012

澧政通告〔2016〕5号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切实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决定于2016年11月1日试鸣防空警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9时30分至9时33分: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分钟。

  二、9时38分至9时41分: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3分钟。

  三、9时46分至9时49分:鸣放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全县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澧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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