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
LXDR—2016—01003
澧政办发〔2016〕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和省市驻澧有关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隐患转变,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及省、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监管执法责任
(一)强化监管执法属地责任。县人民政府将根据上级要求,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农(林)场等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组织有权机构进行查处。
(二)落实部门监管执法直接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许可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厘清安全监管执法职责边界,合理划分监管执法事权,并切实落实监管职责。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三)推进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各部门可通过依法委托,授予基层执法权限,充分发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监管执法作用,并统筹做好本系统安全监管执法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四)推行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各部门必须于每年3月中旬前编制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同时报县安委办备查。监管执法计划要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明确定点选取执法企业的名单和执法时间安排,明确“双随机”抽查企业的数量比例和执法时间,明确执法监察的具体形式和工作安排。
(五)开展“一月一警示、两月一行动”活动。县安委办每月要通过主流媒体集中公布历史同期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信息,并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强化整改落实和社会警示。各部门要按照“两月一行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每两月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并做到两月一通报、半年一总结。具体实施方案要求每年3月底前报县安委办,总结材料于次月10日前报县安委办。
三、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六)建立健全六项制度。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制度,坚决做到不执人情法、不办关系案;二是建立对企业和下级部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双随机”抽查机制,确保执法效果;三是建立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案件移送制度,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四是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和听证制度,做到公正、公平、文明、廉洁执法;五是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制度,各部门必须在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六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制度,各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每季度公布一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信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
(七)强化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必须依法制作文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行现场处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严禁以工作检查代替监管执法,严禁以工作要求代替行政处罚,严禁擅自减免行政处罚。要全面推行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着装、执法文书和自由裁量,做到公平、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四、加强监管执法监督
(八)加强执法监督监察。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法制监督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监督监察,确保执法主体适格、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要强化内部法制监督,通过案卷内部审查、执法监察和执法质量考核等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推行“阳光执法”,确保公正执法。
(九)严格责任追究。按照“依法依规、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既严格追究党政干部、监管执法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又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形成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正确导向。
五、增强监管执法合力
(十)发挥规划引导作用。把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城乡发展规划相衔接。发改、住建、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许可、城市用地规划、土地使用权和矿产资源开采许可中,应依法严格审查周边安全距离,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十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整顿关闭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及“两月一行动”,对问题和矛盾集中及监管任务繁重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由县安委办或主管部门牵头,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执法行动,攻坚克难,破解难题,查办大案要案,形成震慑。建立政府组织领导、市场监管部门为主、许可审批部门协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机制,形成“查无打非”合力。
六、加强监管执法保障
(十二)优化执法环境。各部门要强化监管执法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支持各主流媒体对监管执法进行监督。要视隐患为事故,突出以案说法,每轮“两月一行动”活动结束后的1个月内,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监管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集中曝光。要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引导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十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全面运用监管执法软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开展执法比武活动,评选优秀执法案卷和优秀执法人员,提升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