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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澧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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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DR—2015—01002 
澧政办发〔2015〕2号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澧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澧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澧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卫体改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二、改革范围和时间
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于2015年4月1日启动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经济运行新机制
1.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破除以药补医,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80%左右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弥补,其余部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途径解决。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缩小医保基金政策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
2.规范药品采购管理。县级公立医院要严格执行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常用低价非基本药物,并不断提高使用比例。县级公立医院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坚决治理药品及耗材方面的商业贿赂,严格采购付款制度,严厉查处拖延付款行为。加强药品储存管理,改善药品储存保管条件,防止贮藏不当影响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3.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调整价格,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合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鼓励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
4.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在严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和标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公共服务等政府投入政策及中医投入倾斜政策。
(二)建立现代管理新机制
1.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县级公立医院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是政府向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2.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和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落实院长负责制,建立完善县级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问责机制,强化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加强院长管理能力培训。
3.强化内部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成本责任制度、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做好成本核算、经济运行分析与监测、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用药管理和处方审核制度,促进合理用药,加强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管理,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预警和分析。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强化问责制,严肃查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和失职渎职行为。
4.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以现有医疗资源为基础,结合我县“十三五”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规划,重点办好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按总量1800张床位进行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动态配置到位。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完成并投入使用后,要成为我县医疗、教育、培训、科研中心,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规模建设,设置床位1200张。县中医医院要突出中医特色,成为我县中医临床和教学科研中心,定位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设置床位600张。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
(三)建立人事分配管理新机制
1.合理核定编制。合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80%,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
2.改革人事制度。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
3.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结合医疗行业特点,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4.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将医院公益性质、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水平等挂钩。建立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将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四)建立医疗服务监管新机制
1.发挥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实施院务公开,定期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等信息,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医疗行业协会(学会)在县级公立医院自律管理监督中的作用,加强民主决策,推进民主管理。建立完善医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考核档案,记录医务人员各项基本信息、年度考核结果及违规情况等。探索建立社会监督评价体系和第三方评价机制,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2.加强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健全医保对医务人员用药、检查等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加强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率、药占比、次均费用、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复诊率、人次人头比、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的监控。
3.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医务人员人文素质教育,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良好氛围。加强医疗纠纷调处,推进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建立健全医疗风险共担机制,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依法维护正常医疗服务秩序,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和“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建立服务能力提升新机制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培养、引进实用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县级公立医院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医务人员到三级医院学习进修,切实抓好骨干医师培训工作。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计划,到2020年新进入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生必须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建立卫生人才培养奖励基金,促进卫生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2.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县级医药卫生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快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着重规范医院诊疗行为和提高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能力。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建立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会诊系统,同时与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城市三级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网络,开展纵向技术合作,方便群众就医,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强化信息系统运行安全,保护群众隐私。
3.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县级公立医院在严格控制新债的前提下,业务用房、大型医疗设备确实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可向县卫生局提出申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有计划地启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购进大型设备。强化专科及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加强近三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建设。开展好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
4.促进医疗资源上下联动。县级公立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通过内部对口支援等措施,健全向乡镇(街道)卫生院轮换派驻骨干医师制度,建立长期稳定的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机制。
5.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和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力争2015年底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3月)。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开展基础数据测算,对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2014年药品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收入的80%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测算调整,拟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召开全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动员大会,加强宣传,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5年4月起)。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启动其他综合配套改革。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12月)。根据改革实施情况,修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管理制度,完善运行、补助和监管机制,开展运行效果评估,总结工作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局、物价局、人社局、药监局、监察局、宣传部、编办、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具体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卫生局负责县级公立医院的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及业务监督考核工作,制定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方案的具体实施,建立完善新农合医疗保障支付制度,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途径和方式,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投入方案,建立健全卫生补偿机制,对县级公立医院财务收支运行情况、分配激励和财务会计制度改革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县级公立医院财政保障工作。县发改局负责把县级公立医院的发展列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储备,根据需要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投资,通过各种渠道为其配备医疗设备,加强硬件建设。县物价局负责拟定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测算方案,审核监督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县人社局负责制定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建立完善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审依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及医疗保障支付制度,审定绩效工资,制定并落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保证人员结构合理。县药监局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药品安全使用。县监察局负责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行政监察工作。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负责做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宣传报道工作。县编办负责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核岗定编,建立卫生事业发展编制体系。县审计局负责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县级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任职(聘用)期间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三)强化宣传引导。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和新闻宣传,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让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改革面临的重大机遇,理解改革,拥护改革,投身改革。
(四)加强督导检查。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医院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认真评估考核,做到事前有计划、执行有监管、效果有评估,对改革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妥善协调解决,认真总结改革经验,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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