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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客运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的通告
LXDR—2014—00003
澧政通告〔2014〕2号
澧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客运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的
通 告
为规范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客运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客车、客货两用车、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等车辆进行非法营运。
二、严禁营运车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强行招揽旅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在2014年3月15日前自行退出客运市场。自3月16日起,交通、交警、城管、公安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凡非法营运车辆一律依法取缔,凡阻碍执法的一律依法拘留。
四、广大旅客应自觉选乘合法营运车辆,不要乘坐“黑的”“黑摩”“黑三轮车”“黑商务车”等非法营运车辆。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交通、交警、城管、公安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澧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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