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对D级危房宿舍居民实施紧急安全避让搬迁撤离的通告
澧政通告〔2013〕8号
澧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D级危房宿舍居民实施紧急安全
避让搬迁撤离的通告
为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D级危房宿舍居民实施紧急安全避让搬迁撤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D级危房宿舍,包括原印刷厂位于澧阳镇人民路420号东西向的5层宿舍楼及原纺织厂南区位于澧阳镇澧阳路148号的3号宿舍楼、澧阳路148-8号的1-8号宿舍。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凡居住在上述D级危房宿舍的居民(包括承租户)必须全部紧急搬迁撤离,并由居民自行寻找临时居住地。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拒绝搬迁撤离的,县房管局将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搬迁撤离。
四、搬迁撤离后,县房管局将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政策,对房屋产权人给予合理补偿。
澧县人民政府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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