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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民政府关于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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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政通告〔2013〕9号

 

澧县人民政府
关于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切实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县政府决定于2013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全县范围内鸣放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9时30分至9时33分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分钟。
    二、9时38分至9时41分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3分钟。
    三、9时46分至9时49分鸣放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全县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澧县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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