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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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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澧政办函〔2013〕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澧有关单位:
    《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

 

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3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安排,围绕建设“法治澧县”这个主题,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全面提升政府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各单位要按照“扩大听证范围,提高听证质量”的总体要求,根据本单位年度工作安排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真正落实坚持调查研究、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成本效益分析、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今年县政府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不少于2次,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县直有关单位要按计划组织实施听证。进一步规范听证会程序,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度,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前应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要求,坚决控制、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凡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和办事服务项目,坚决对接到位;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三到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制、全程代理制等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能。要严格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禁止继续或变相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三、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继续抓好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搭建立体公开平台,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不断完善电子政务内网平台,抓好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实现管理信息共享。
    四、落实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全面建立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认真落实证据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告知权利制度等重要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严格按照标准格式制定并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及时发现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公正执法。
    五、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认真落实规范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强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适用,重点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等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
    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部门要将执法职权与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做到权责一致。进一步推行亮证执法,确保执法公正透明。建立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七、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坚持“有件必审”“有件必登”“有件必备”,所有规范性文件草案都必须经法制机构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必须报送该文件的编制说明、法律依据和备案说明,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零失误”和“零差错”。继续做好县本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布系统,加强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布管理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备案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责令制定机关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依法予以撤销并通报。
    八、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丰富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力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抓好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指导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的规范。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力度,注重对全县行政复议工作的筹划、组织和推动,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发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统一行政复议办案尺度。
    九、加大学法培训力度。认真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努力提升依法办事水平。
    十、抓好考核评比工作。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严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做好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县直和省市驻澧行政执法单位
    二、考核内容
    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点是《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常德的意见》等的贯彻实施情况。考核具体内容及分值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按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组织抽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各单位自查自评和考核机关测评相结合,以及现场检查和网上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对象出现重大行政违法行为,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人民群众利益重大损失或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和合格等次。

 

附件:2013年度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考核细则(总分100分)  

 

考核内容

基分

扣分标准

一、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申请审查等制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

10

1.未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和申请审查等制度的,扣2分;

2.制定的文件与上位法相抵触的,1件扣5分;

3.未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的,1件扣1分。

二、执法行为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适当,重大行政处罚按规定备案。

10

1.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1例扣3分;

2.实施的行政处罚裁量不当的,1例扣3分;

3.重大行政处罚不按规定备案的,1件扣3分。

三、落实简政放权工作。

10

1.未严格落实“两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改革制度的,扣5分;

2.继续实施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1项扣3分;

3.不及时完成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及简政放权相关工作的,酌情扣1-3分。

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10

1.未做好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扣3分;

2.未完善并运用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酌情扣3-5分;

3.未完善电子政务内网平台的,扣2分。

五、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社会评议活动。

10

1.未组织执法评议的,扣5分;

2.不按要求开展案卷评查的,扣5分。

六、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按时报送复议、应诉报表。

10

1.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1例扣5分;

2.不按时报送报表的,扣5分。

七、报送执法指导案例。

5

2013年10月底以前,未按要求报送执法指导案例的,扣5分。

八、修订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

10

2013年9月底以前,未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酌情扣1-10分。

九、组织法律知识学习。

10

全年组织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学法1次以上,并通过网络发布信息,未组织学习的扣10分,组织学习后未及时发布信息的扣3分。

十、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15

1.制定规范本部门(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的专门文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决策机制、听证事项标准、听证会程序等内容,并通过网站发布,未制定的扣5分,制定后未及时发布的扣2分;

2.本部门(单位)有依法应当举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而未举行听证会的扣5分;

3.本部门(单位)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未发布公告、未公开产生听证代表的扣3分,未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的扣2分。

十一、特别加分和扣分

特别

加分

承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程序规范,完成重要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的,酌情加1-3分。

特别

扣分

出现行政决策违法或重大执法案件违法,产生严重后果的,酌情扣1-3分。

 

    备注:特别加分由被考核单位在报告年度依法行政情况时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考核机关确认;违法行为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审查等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确认,或通过信访、新闻媒体以及人大、政协监督等方式发现并经考核机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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