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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价格的通知
澧政办发〔2013〕31号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价格的
通 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澧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澧政发〔2011〕27号)文件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并选择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的,安置时将原有房屋面积与安置房进行等量调换。超出调换面积部分,由安置户购买……安置房成本价、市场优惠价、市场价由县政府根据安置房建设实际成本及房地产市场行情一年一确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2013年我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成本价为每平方米1900元,市场优惠价为每平方米2300元,市场价为每平方米2800元。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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