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澧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澧政办发〔2013〕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省市驻澧有关单位:
《2013年澧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5日
2013年澧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3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41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常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常政办函〔2013〕44号)和建设法治澧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为目标,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和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认真落实《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县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澧政办发〔2011〕50号)精神,把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日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各乡镇、各单位要在“六有”(有领导班子、有阵地、有公开栏、有工作方案、有制度、有网站)的基础上,对网站、公开栏(墙、橱窗)、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公开载体进行规范,网站必须单独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并按要求设立子栏目,及时更新充实栏目内容;公开栏(墙、橱窗)必须集中设置在醒目位置,版面要在6个板块、
12平方米
以上;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工作时间内必须开启并滚动公示群众关注的政务(村务、居务、厂务)信息。2013年,确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艳电局、县教育局、县人民医院、县一中、县工商局、县财政局、县畜牧局、县检察院、县水利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为政务公开示范单位,澧阳镇、张公庙镇、澧澹乡、官垸乡、澧南镇、梦溪镇、洞市乡、复兴厂镇、甘溪滩镇、杨家坊乡为政务公开示范乡镇,澧阳镇驷马社区、张公庙镇高路铺村、澧澹乡上福村、官垸乡沟围湖村、澧南镇乔家河社区、梦溪镇阳育村、洞市乡罗坪村、复兴厂镇万松村、甘溪滩镇甘溪村、杨家坊乡杨家坊村为政务公开示范村(居)。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2013年是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年,各乡镇、各单位要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要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好地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要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举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九项政务公开制度,维护政府信息发布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肃性,让各类政务公开活动真正做到依法依规、有章可循。
(三)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及“四费”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招投标信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征地拆迁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等八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及村(居)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居民关心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农合、涉农补贴、农村低保五保等事项。推进各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医院、学校、公交公司等单位要全面清理办事服务事项,编制办事公开目录,规范办事公开程序,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和监督渠道等。积极探索行政会议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政府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列席参与政府重要会议。
1.加大经济政策信息的公开力度。各乡镇、各单位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节能减排、控制和节约用地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公布本地区、本单位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
2.及时公开民生信息。公开教育事业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基本养老保障、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事关民生改善的政策措施,让群众及时了解关心关注的信息。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提高处理问题透明度,稳妥化解社会矛盾。
3.推进重要领域的信息公开。突出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电力等单位有关资质审批、项目决策、招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物资采购工作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明确信息公开责任,规范有序地推进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共享。
4.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研究制定实施各类预算、决算公开的时间表,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各乡镇、各单位财政预决算和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基本建设支出、转移支付支出、“四费”支出等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明确财政专项支出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切实落实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各项要求。
5.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机制。进一步完善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责任。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要在法定时限内主动与申请人沟通,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对无正当理由拒绝答复申请人申请的,要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各乡镇、各单位在决策前要通过听证会、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完善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成本效益分析、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度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2.推进权力透明运行。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行政职权审核梳理,摸清行政职权底数。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全面公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的依据、程序和结果。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公布保留、下放、新增、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加强审批依据、流程和结果的公开。
3.推进内部事务公开。规范机关行政权力内部运行机制和公开制度,加强干部任免、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管理等信息的公开。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五)加强公开载体建设
1.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事进、人进、权进的要求,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无特殊情况均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服务窗口均实现“一口清告知、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费制收费、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模式,真正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能投诉、信息公开等多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
2.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场地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现有服务场所和设施作用,统筹建设便民服务中心,促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管理,努力提高“一站式”服务水平,方便基层群众办事。进一步推进村级代办点建设,全县村级代办点建成率要达到50%以上。
3.加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统一域名、统一后台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数据平台”的原则,加强网站资源整合,全面提升网站群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的功能和水平,努力建设“以公众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的服务型政府网站。深入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进一步梳理调整进入系统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服务事项,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服务事项上线运行,不断提高系统覆盖面和应用水平。
4.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场运行机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监管,努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水平,搞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与配合,提升服务水平和交易质量,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乡镇长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分管负责人要做好具体统筹协调工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搞好政务公开经费保障,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等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八大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责任,明确措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全面领会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学以致用,推动工作。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工作进展以及成效,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和责任感。落实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经验等信息,加强交流推介,提升工作水平。
(三)强化调度指导
各乡镇、各单位要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小结,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实。
(四)严格考核监督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2013年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政府绩效评估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标准,严格进行考核。根据年底考核评定等次,对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不力的单位,要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