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澧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关于澧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二、2021年财政工作成效
三、2022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三)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四、扎实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
第二部分 有关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附件
1、2022年澧县预算公开附表
2、2022年预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
3、2022年澧县“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4、2021年度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说明
关于澧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2月23日在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戴作东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我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面对经济下行、疫情反弹、土地市场降温等不利因素,财政部门坚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迎难而上、负重前行,切实担负起县委、县政府赋予的职责使命,服务大局把措施定得更准,破除瓶颈把资金盘得更活,激发担当把队伍建得更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1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521万元,较上年增长15.1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066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7861万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4.68%,比上年81.14%下降6.46个百分点。
2021年,全县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515万元,较上年增长23.2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6654万元,较上年增长9.89%,非税收入完成57861万元(含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3520万元),较上年增长54.5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为37.45%,剔除砂石收入17800万元后,非税收入占比为29.3%,比上年29.85%下降0.55个百分点。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521万元中,除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515万元外,上划中央收入58979万元,上划省级收入15027万元,上划收入较上年增长1.26%。
2021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6171万元,较上年下降1.89%。剔除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由权责发生制改为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方式变化的影响后,同口径增长17.18%。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全县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5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8849万元(其中专项性质转移支付收入255421万元、可支配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14342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2693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393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433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96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501万元,财政专户资金调入16943万元,其他调入2749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81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3102万元,收入总计772613万元。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6171万元,上解支出799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339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24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支出80815万元,支出总计772613万元,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28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75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9900万元,上年结余63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95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254972万元,上解支出83万元,调出资金1969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支出211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95888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8140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7860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7098万元、利息收入834万元、其他收入935万元、转移收入17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04万元。上年结余11114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420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21万元,滚存结余116126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7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832万元,上年结转8万元,收入总计25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3万元,调出资金150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支出83万元,支出总计258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在决算编制汇总后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按程序汇报。
二、2021年财政工作成效
挖潜力、增财力,财政收入增幅明显。面对税收增长乏力、不及预期的严峻形势,及时调整财政收入计划,优化政府财力结构,把全面挖掘国资处置、砂石开采、土地出让和部门非税潜力,作为财力增长突破口。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5亿元,同比增长15.1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5亿元,同比增长23.23%,完成地方税收9.67亿元,同比增长9.89%,非税收入完成5.78亿元,同比增长54.58%,剔除砂石收入后,非税占比稳定的控制在30%以内。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以全市第二的排名,时隔十年,让澧县再次挤进全市第一方阵。而且通过打通盘活四本预算,加强预算统筹,加大资源整合,千方百计筹集县本级可用财力超过26亿元,同比增长21%,有效对冲了上级转移支付减少带来的财政收支平衡风险。
强统筹、保平衡,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加强预算源头控管,高度统筹财政资源,全面开展民生政策清理,加大专项资金置换、利用、整合和专项债券管理力度,充分将上级资金支持与县域经济发展需求和财政预算有机衔接,加大存量资金清理,按规定统筹收回各类沉淀结余结转资金,腾出的财力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支出。通过这些得力有效的支出保障措施,最终撬动实现全年财政支出近60亿元,是县本级组织收入的3.86倍,同口径增长17%,其中民生支出比重达到73.2%。经过三年努力,人员工资、乡镇工作补贴及绩效奖金等人员工资福利实现了逐年增长和全额保障,镇街公务费、村(社区)运转经费每年平均分别增加20万元、3万元,整体保障水平稳居全市第一方阵。
推改革、提效力,财政管理成效显著。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管理要效益,将省市政府真抓实干、市县财政日常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标等重点考核的七大板块、139个细化指标全部落实到财政管理日常工作中,持之以恒的抓调度、抓落实,定期对上联络汇报,对内考核结账,以创先争优来检验财政工作成色。财政科技投入与产出获得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表彰,财政管理改革和防范化解风险获得市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全省市县财政日常管理绩效评价获得AA级(最高级),预决算公开核查全省排名第6,县委重点工作绩效考核连续21年获得一类单位,预算内国库暂付款实现清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平稳运行。税政法制、信息宣传、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直达资金支出进度、预算绩效管理、电子财政建设等单项工作均被省财政厅评为先进,累计到位各类专项奖励资金900万元。
化存量、遏增量,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时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扛起风险防范政治责任。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一周一调度,协调解决政府性债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每笔债务实施“一债一策”,科学编制还本付息计划,跟踪管理债务偿还情况,将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纳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剥离其融资职能,合规补充资金、资产、资源,全县政府性融资平台压减到一家。预算保障突出债务风险防控,安排偿债资金7.6亿元,专项用于政府性债券利息支出和PPP项目政府付费,近三年累计化解隐性债务15.61亿元。积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发行工作,全年争取专项债券9.99亿元,同比增长62.7%,总量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极大保障了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需求。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稳健运行和预算平衡的不确定性大幅增加,“预算紧平衡”、“财政紧运行”的特征将更加明显。对此,我们将坚定信心、积极应对,努力克服困难,确保财政持续稳健运行。
三、2022年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坚持全力支持“工业立县、产业强县”战略,培育壮大支柱财源,巩固扩大基础财源;坚持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实现年度收入目标;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三保”支出,持续改善民生;坚持讲求绩效,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益意识,提升预算管理绩效;坚持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阳光理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初步安排是: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45613万元,比2021年完成数228521万元增长7.48%。其中税收收入185152万元,非税收入60461万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5.38%,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5331万元,比2021年完成数154515万元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104870万元,较上年增长8.5%,非税收入60461万元,较上年增长4.49%,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36.57%,剔除砂石收入后,非税占比27.84%,比上年下降1.46个百分点。
非税收入中,国资净收入安排6000万元;砂石收入安排20000万元;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3935万元;水利建设资金安排1500万元;城镇垃圾处理费安排55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100万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安排16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800万元;“两违”处罚收入安排200万元;国库存款利息收入安排1500万元等。
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预计397049万元,其中专项性质转移支付收入预计254082万元,可支配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预计142967万元。可支配财力具体项目是:返还性收入19803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56915万元、重点库区转移支付62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21047万元、结算补助3023万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2965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110万元、产粮大县奖励5266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945万元、固定数额补助21845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981万元、教育共同事权转移支付1510万元、农林水共同事权转移支付78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53万元、市对县转移支付基数1648万元、农业人口城市化奖励1336万元、其他补助14万元。
调入资金42498万元,其中从财政专户调入资金42415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83万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244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33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97049万元,加上年结余结转80815万元,加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83万元,加从财政专户调入资金42415万元,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244万元,收入总计729937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43060万元,上解支出799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支出预计78887万元,支出总计72993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综上所述,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37746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可支配财力147760万元(税收收入104870万元、非税收入中财力428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中可支配财力142967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83万元,从财政专户调入资金4241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244万元。
2022年支出安排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适当提高干部职工待遇、镇街公务费及村级运转经费,控制部门专项,调整公共专项,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37.74亿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保工资保运转方面安排21.2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8亿元。2.民生改善方面安排2.45亿元(另外在基金预算里面安排了0.4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3亿元。3.产业发展方面安排0.71亿元(另外在基金预算里面安排了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1亿元。4.乡村振兴方面安排2.84亿元(另外在基金预算安排了0.9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32亿元。5.债务防控方面安排2.89亿元(另外在基金预算安排了6.2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9亿元。6.生态建设和城镇建管方面安排1.25亿元(另外在基金预算安排了0.4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1亿元。7.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安排1.6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2亿元。8.上解支出0.8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1亿元。9.预留收回存量资金安排支出3.9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80697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7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835万元,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1862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收入30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预计5075万元;加上年结转211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06907万元。
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1806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成本方面安排70000万元。2.产业发展方面安排30000万元。3.债务防控方面安排62449万元。4.民生改善方面安排4523万元。5.乡村振兴方面安排9508万元。6.生态建设和城镇建管方面安排4117万元。7.上解支出安排1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1173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00万元,加结转下年使用支出预计56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0690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2021年滚存结余116126万元,2022年预算总收入191413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79790万元、利息收入84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08864万元、其他收入934万元、转移收入984万元。全年预算总支出18045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0954万元,滚存结余12708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0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8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7万元;上年结转83万元;收入总计340万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57万元,调出资金83万元,支出总计34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扎实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
坚持以开源为根本,做大财政收入总量。深耕财源建设、增强财政实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支撑。安排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达到16.53亿元。加大协税护税和税收挖潜力度,确保地方税收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8.5%;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积极推动土地挂牌出让,力争实现土地出让净收益6.6亿元;将砂石收入作为重要的财力增长点,力争实现砂石净收益3亿元;加大国有资产统筹和处置力度,力争实现净收益3.6亿元;进一步强化政府财力统筹,对非税超收额度大的部门加大调控,严控非税成本,加大争资争项力度,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坚持以节流为导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方针,综合采取“两保两压两增”的措施,严控财政支出。两保。将财力集中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支出。两压。即压减新增支出,压减部门、非部门专项。保留的部门专项,原则上按上年预算的10%压减,保留的非部门专项,原则上按上年预算的20%压减。两增。即提高干部职工绩效奖金,提高镇街公务费、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水平。
坚持以统筹为抓手,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越是财力紧张,越要统筹一切财政资源加力保障,形成资金合力,防止资金趴帐、资产闲置、资源浪费。支出项目增减、资金安排先后、部门专项压减,存量资金清理、专项资金整合等,都将实行最严格的统筹政策,千方百计腾挪财力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强化绩效评价,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绩效评价、审计发现实施效果不明显、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相应压减或取消安排预算。
坚持以改革为引擎,增强财政发展动力。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将内部控制理念、控制活动、控制措施与系统建设有机融合,突出提炼风险点,进一步健全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强化流程控制,支出实时预警,贯通上下级财政预算管理,实现各级财政资金从分配、下达到使用的全链条业务环节“顺向可追踪、逆向可追溯”。加强零散税收控管,探索实施镇街协税护税激励机制,动员街道、社区干部参与征收,做到应征尽征。推进零基预算,着力打破“基数+增长”预算固化格局。
坚持以风险为基点,严守财政安全底线。坚持支出责任与可用财力相匹配、拨款支付与资金来源相同步,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严守“三保”底线,确保财政稳健运行。高度重视各级巡察、审计、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及时堵塞漏洞。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确保“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严控政府债务增量,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统筹各类资金资源,确保按进度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部门将继续紧跟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建议,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谱写澧县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有关名词解释
财政预算口径:财政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划中央收入以及上划省级收入的总和。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本级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具体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的地方所得部分,主要包括地方征收的增值税的37.5%、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28%、城镇土地使用税的70%、资源税的75%、环境保护税的70%、其他地方各税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该指标可以直接反映、比较各地本级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各级政府对集中的预算收入(包括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按一定程序安排的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体系,其类别分为“类”、“款”、“项”三个级次,各级次中的科目内容每年财政部均有调整。
上划中央收入:包括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按照目前的财税体制,地方征收的增值税的50%、消费税的100%、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60%上划中央财政。
上划省级收入:包括上划省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按照目前的财税体制,地方征收的增值税的12.5%、资源税的25%、城镇土地使用税的30%、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12%、环境保护税的30%上划省级财政。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均衡地区之间的财力差距,不指定资金具体用途,由接收转移支付的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结转下年使用支出:指上级财政部门下达较晚或其他原因本财政年度未能拨出而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的支出。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
附件1:2022年澧县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2:2022年预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
附件4:2021年度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