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澧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目 录
一、关于澧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二)2018年财政工作成效
(三)2019年预算安排情况
(四)扎实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二)2019年工作思路
三、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五、有关名词解释
六、预算情况附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二)专项资金情况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八)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十)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七、转移支付资金公开表
八、2018年度本地区和本级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
九、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
澧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十九)
关于澧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4月19日在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游 龙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澧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切实把握“新澧州、新跨越”的总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大力实施开放强县产业立县战略,切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487万元,较上年增长10.78%。其中税务部门完成149990万元(含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3801万元),财政部门完成27497万元。税收总额1461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2.37%,比上年77.13%提高5.24个百分点。
2018年,全县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019万元,较上年增长4.69%。其中税收收入74721万元,非税收入31298万元(含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3801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为29.52%,比上年36.18%下降6.66个百分点。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487万元中,除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019万元外,上划中央收入57766万元,上划省级收入13702万元,上划收入较上年增长21.25%。
2018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3198万元,比上年增长10.5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全县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0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582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980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7770万元,含可支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6091万元,专门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16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825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018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8400万元、棚户区改造债券收入11500万元、异地扶贫搬迁债券收入395万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98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6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65万元;财政专户资金调入404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6950万元,收入总计579188万元。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3198万元,上解支出575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423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2450万元、棚户区改造债券支出11500万元、异地扶贫搬迁债券支出395万元、置换一般债券支出989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支出35999万元,支出总计579188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1)。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06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44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234万元(其中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12700万元、普通专项债券收入100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收入4534万元),上年结余26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50019万元。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10981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9万元,调出资金26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534万元(置换专项债券支出),结转下年使用支出9549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2)。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6300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79652万元,上年结余7116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728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07万元,本年结转下年支出4964万元,滚存结余76131万元(详见附表3)。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16万元,收入总计1190万元。支出109万元,调出资金16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1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表4)。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在决算编制汇总后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按程序汇报。
二、2018年财政工作成效
一年来,财政工作主要成效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收入质量再优化。财政收入三量齐升,稳定均衡增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5亿元,同比增长10.78%,继续保持平稳的增长势头,其中税收增长2.26亿元,同比增长18.3%,税收占比82.37%,同比提高5.24个百分点,成为财政收入增长的主力军,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6亿元,其中非税占比下降到29.52%,首次控制在30%以内,同比下降6.66个百分点。
2.支持发展再加力。积极组织开展“产业环境优化年”专项行动和银企对接服务活动,对接“扶持工业发展十条”,积极落实结构化减税政策,降低涉企中介收费、规范部门收费。落实财源建设奖励资金900万元,鼓励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用好财政资金杠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和金融扶贫贷款投放力度。此外,争取到位各类上级补助资金40.6亿元,同比增长9%。
3.三大攻坚再上劲。成立了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双牵头的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稳步推进债务清理、“停、缓、调、撤”建设项目、违规债务整改、平台公司整合转型、阶段性债务化解、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制定等工作,重大风险防控有力有效,债务风险安全可控。坚决履行好财政部门精准脱贫支出责任,按照不低于省级扶贫专项资金90%的比例,足额安排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1732万元。全力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对于县委、县政府纪要明确的畜禽退养、黄沙湾码头关闭、污染企业关停以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所需资金,严格按要求保障到位。
4.民生保障再升温。按保障口径落实工资提标以及各类社会保障待遇,全面兑现公务交通补贴1800万元。年底,安排1.5亿元,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年终绩效奖励和综治奖励按照分类保障体系分比例予以保障,其中对教师(含非义务教育阶段)全额保障。镇街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平均达到110万元。村级运转经费达到村平24万元,城市和农村社区运转经费分别达到25.2万元、22.7万元,村支书年基本报酬达到3.6万元,村主任和其他干部按照1:0.9:0.8比例保障,县财政按照1000元/人/年补助购买医疗养老保险,安排村干部绩效工资1000元/人/年。此外,统筹安排了其他社会民生兜底保障和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需求。
5.强化监管再从紧。抓住突出问题、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落细落小、建立健全源头防腐的财政精细化管理制度和措施,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先后出台了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的管理办法,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发放项目及标准,开展各类“三公经费”支出规范性清理,并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成立了县公务用车服务管理中心,对全县参与公车改革的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的公务用车进行统一调度。这些办法、制度和举措的实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畅通了“三公经费”支出监管的“最后一公里”,确保了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财政运行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收入增长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一方面,新一轮减税降费等政策对财税增收带来较大压力;另一方面,根据狠抓收入质量改善的要求,非税收入只减不增,加大了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难度。二是刚性支出持续增长,支出保障压力很大。收支形势较为严峻,实现全年目标,还需更加努力。三是债务管控日趋严格,防控风险的任务较重等。对此,我们将克难求进、扎实工作,切实加以克服和解决。
三、2019年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推进开放强县产业立县战略的攻坚之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当前财政经济形势,2019年财政预算编制紧紧围绕“新澧州、新跨越”的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坚持科学合理地编制收入预算,确保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坚持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坚持讲求绩效,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升预算管理绩效;坚持阳光理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初步安排是: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91686万元,比2018年完成数177487万元增长8%。其中税务部门按2018年完成数149990万元增长10%,总额164989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4181万元);财政部门安排26697万元。税收总额160808万元,税收占比83.89%,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2890万元,比2018年完成数106019万元增长6.5%。其中税收收入82012万元,非税收入30878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4181万元),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27.35%,比上年下降2.17个百分点。
非税收入中,国资净收入安排3000万元;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4181万元;水利建设资金安排8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550万元;“两违”处罚收入安排200万元;继续安排泰格林纸收入260万元、国库存款利息500万元等。
2019年上级补助收入预计367824万元,其中专项性质转移支付预计243680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预计124144万元。可支配财力主要项目是:返还性收入19803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49259万元、重点库区转移支付620万元、调资转移支付11164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004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15201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337万元、产粮大县奖励2813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022万元、其他补助7882万元、预计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3000万元。
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28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603万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89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67824万元,加上年结余结转35999万元,加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28000万元,加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603万元,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收入总计556316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14630万元,上解支出568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预计35999万元,支出总计55631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表5)。
综上所述,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25915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可支配财力95404万元(税收收入82012万元、非税收入中财力133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中可支配财力124144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28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60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
2019年支出安排按照保基本、保民生、保重点、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适当提高运转经费保障水平,压减部门专项,调整公共专项,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25.91亿元拟用于以下七个方面:
1.保工资保运转方面支出17.32亿元。一是人员经费保障安排15.68亿元。其中部门预算基本工资48093万元,津补贴及绩效工资34453万元,各种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保、生育保险、工伤保险)21543万元,住房公积金9134万元。另外安排工资增长及政策性补贴18578万元(包括2018年绩效奖励3300万元和离退休人员综治奖励1600万元;2019年基本工资调标5000万元及调整基本工资后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600万元、综治考核奖励资金2500万元、退出干部待遇落实550万元、乡镇工作补贴2500万元、工资微调128万元、离退休人员综治奖励资金1400万元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补助20000万元,职业年金记实资金1250万元,离休干部离休费304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250万元,“一村一辅警”人员经费300万元,公安局协辅警经费804万元,警察值勤津贴448万元,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助329万元,特岗教师人员经费1128万元,民办教师政策性补缴养老金115万元等。二是基本运转经费安排1.64亿元。其中县直各单位基本运转和专项工作经费11918万元,镇街公务费补助2470万元(镇街平均130万元),公车改革补助1800万元等。
2.社会民生保障方面项目支出1.37亿元。其中城镇复员军人自主择业补助140万元,义务兵优待金600万元,一次性抚恤、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2000万元,残疾人保障金55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85万元,城乡低保配套资金605万元,五保户转移支付资金362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县级配套450万元,军转干部增发生活困难补助资金417万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1245万元,参战退役人员待遇提标经费171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提标资金111万元,其他各项优抚社救资金16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县级配套资金494万元,预防性健康体检、卫生检测专项资金100万元,伤残军人医疗经费33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套资金174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非低保人员参加医保补助经费455万元,农村家庭奖励扶助资金260万元,城镇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奖励资金576万元,计生家庭奖励特别扶助资金743万元,计划生育特扶对象关爱行动补助资金115万元,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80万元,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经费100万元,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经费38万元,“两癌”免费普查经费176万元,血防项目县级配套经费133万元。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141万元,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资金50万元等。
3.产业发展及债务防控方面项目支出1.09亿元。其中工业发展、产业扶持及项目建设基金3000万元,财源建设及奖励资金1062万元,科技三项费120万元,招商经费300万元,三产业引导资金140万元,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0万元,偿债资金6000万元(另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1.7亿元)等。
4.乡村振兴及扶贫方面项目支出2.58亿元。其中村、社区运转经费8363万元(村平26万元,农村社区每个22.7万元,城市社区每个26万元),村(社区)惠民项目资金1338万元(每个社区8万元,每个村3万元),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800万元,农业生产及特色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非洲猪瘟防控专项经费349万元,农业保险保费县级配套资金400万元,农业巨灾保险县级配套资金277万元,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资金242万元,防汛经费250万元,水利工程维护费196万元,大堤维护费364万元,水利转移支付资金2500万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400万元,革命老区项目建设资金1022万元,农村学校建设三年行动专项资金2000万元,粮食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元,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配套经费137万元,交通建设资金1200万元,“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和全县渡口视频监控气象显示屏建设资金300万元,送电影下乡经费88万元,精准扶贫及上级扶贫配套资金2450万元,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财政兜底资金1100万元等。
5.生态建设及污染防治方面支出0.65亿元。其中煤矿提前关闭退出补助资金1600万元,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500万元,“美丽澧州”绿色行动专项资金350万元,紫乔公路沿线绿化资金115万元,河长制专项经费390万元,河湖清“四乱”治理专项资金500万元,土立石灰窑及“三粉”企业生态修复资金200万元,污水处理服务费300万元,污染防治专项经费200万元,垃圾发电厂垃圾处理费1165万元,垃圾处理厂运转经费150万元,禁养区退养补助440万元,涔河养殖退养补偿资金50万元等。
6.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方面项目支出2.33亿元。其中教育危改资金500万元,校车运营经费200万元,中职免学费339万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35万元,教师奖励基金300万元,高中公用经费266万元,育才实验学校运转经费105万元,城头山遗址公园文物保护经费200万元,殡仪馆建设资金1000万元,民兵射击场改造资金200万元,人防指挥中心建设资金540万元,城市管理与提质资金4000万元,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及项目招标公告经费300万元,市场中心经费404万元,“两违”处罚收入安排的支出200万元,房管经费补助102万元,白蚁防治专项资金50万元,交通执法经费113万元,公路治超运行经费100万元,流动人口管理经费135万元,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经费130万元,“雪亮村庄”工程网络租赁及设备维护费90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80万元,“两新”组织党建经费128万元,党校学员楼维修改造资金176万元,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建设资金150万元,经济普查经费100万元,红网澧县手机报订阅经费128万元,省市新闻媒体战略合作经费138万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经费50万元,办税服务厅专项经费107万元,国防支出210万元,“城市快警”平台车购置经费240万元,派出所建设资金110万元,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经费100万元,文化强县专项资金55万元,镇政府维修资金210万元,税征经费及社保基金征缴经费2700万元,投资评审购买中介服务经费485万元,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决算审计购买社会中介服务经费250万元,人才引进专项经费200万元,驾考中心运营经费154万元,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专项资金500万元,消防大队运转经费301万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经费170万元,三合粮库改扩建项目资金314万元,总预备费3000万元,维稳预备费280万元等。
7.上解支出0.57亿元。其中原体制上解支出293万元,检法上收上解2600万元,其他专项上解支出2250万元,粮食风险基金上解53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3990万元,其中国土收入10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19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8414万元。上年结转95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21953万元。
政府性基金安排用于征地拆迁补偿30000万元,土地开发及报批规费等支出10000万元,园区产业发展资金10000万元,偿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及PPP项目财承资金17082万元,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维护使用费420万元,商物两办改制企业职工及涉军人员生活安置费940万元,下岗职工、商物两办及涉军人员养老保险财政补贴2396万元,老失地农民丧抚费202万元,改制企业人员医保政府兜底资金36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资金500万元,城市维护费1200万元,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资金1000万元,路灯电费665万元,污泥处理服务费225万元,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升级改造资金50万元,市政设施配套费征缴经费50万元,污水处理服务费800万元,上解支出100万元,调出资金28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9549万元,上级专项支出84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21953万元,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表6)。
(三)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2018年结余76131万元;2019年预算总收入157603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8638万元,利息收入67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8107万元,其他收入53万元,转移收入127万元;全年预算总支出14840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9194万元,滚存结余85325万元(详见附表7)。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80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6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20万元。上年结转916万元,收入总计2696万元。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77万元,上年结转支出916万元,调出资金1603万元,支出总计269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表8)。
四、扎实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
根据上述目标任务,重点从五个方面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
1.加强收入征管,提高收入质量。科学协调稳增长与减税降费的关系,确保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非税收入限额及占比达到要求。统筹推进国、地税合并后的征管体制改革,继续完善税费征收保障体系,提高征管效率。加强收入调度,督促既要稳收入增幅也要提收入质量。严格审核非税收入征收项目,有政策依据的细化征收项目,无政策依据的取消征收。加强国土出让收入征管,抓好欠缴收入催缴入库,加快土地出让,力争筹集更多财力。确保非税收入征缴和社保缴费划转税务工作平稳有序、无缝对接。
2.做好服务保障,促进产业立县。积极统筹整合资金,保持开放强县产业立县财政投入强度,持续推进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重点企业转型升级和重点项目建成投产。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帮助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推动“澧县人用澧县造”落到实处,所有财政投资项目、政府采购都要尽可能使用本地产品。支持开展重大招商活动,促进项目引进落户。积极争取一般政府债券和棚改、土地储备等专项政府债券,支持和保障我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继续发挥好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
3.统筹财政资金,保障民生事业。继续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大偿债资金筹集力度,规范融资行为,严控债务增量,积极消化存量,稳妥有序化解债务风险。落实县级扶贫投入,加强资金监管。积极保障各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所需资金。加强社保基金征管,保障养老金等政策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支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与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政策投入。继续按口径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年终绩效奖励、综治考核奖励等干部职工待遇。镇街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平均提高到130万元,村级、城市社区运转经费保障水平平均提高到26万元(详见附表9),村干部待遇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同比例、同口径提高,同时进一步提高贫困社区运转经费和贫困村村干部待遇财政保障水平。
4.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工作理念。严格贯彻新《预算法》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紧紧围绕开放强县产业立县总体战略部署,大力整合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强化项目资金统筹使用;加快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步伐,同步启动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系统,促进国库资金安全、高效运转;配合做好政府机构改革的财政保障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会计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
5.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强化预算约束,严肃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追加,加大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的统筹力度,部门基本支出、“三公”经费、业务工作经费结余,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从目标管理、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四个方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运用好第三方评价手段,进一步扩大重点评价的范围,加强结果运用,将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到预算安排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澧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澧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完善政府投资体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工作责任来统筹和部署,坚决打赢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攻坚战。
各位代表,2019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建议,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谱写新澧州新跨越的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理念的指导下,县财政围绕 “五有”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从目标管理、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四个方面,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目标管理,明确绩效管理方向。
根据年初的目标任务,对2018年度县本级81个一级预算单位和16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通过单位申报,第三方机构审核指导,绩效股复审三个环节,做到绩效目标科学化、合理化、具体化、数量化,为后续绩效管理环节打下夯实的基础。根据目前的审核情况来看,一是存在部分项目的立项依据不充分,甚至完全无立项依据;二是个别项目的绩效目标不明确。
(二)抓绩效运行跟踪,提高绩效目标执行率。
我们于10月份对年初选定的164个专项进行了目标运行监控,主要监控数据为2018年1—9月份的支出数。164个专项涉及总金额为36595.58万元,截止3季度累计支出23181.77万元,占总金额的63.35%。其中26个项目实现支出但进度未达到50%,66个项目的进度在50%至100%之间,47个项目的支出进度为100%,6个项目的支出进度超过100%,19个项目的支出未实现“0”突破。我们对影响执行进度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建议,一是加强支出进度的管理,二是严控项目支出总额,三是在跟进支出进度的同时,同步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三)抓绩效评价,促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县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重点绩效评价手段,在评价范围、评价方式、评价类型上实现了新的突破,实现了专项支出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共推进、三方评价和自主评价相结合、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财政预算管理互融合。根据《澧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澧财函[2018]10号)的安排,对2017年度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共15个,涉及的资金为16355.81万元,评价金额与上年相比增加了9265.6万元,增长131%。
本次重点绩效评价完成了10个重点项目和5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其中生活饮用水检验检测仪器购置专项支出1个项目被评为“优秀”,精准扶贫、农村安全饮水资金、水利专项资金、旅游升温专项资金、经济开发区整体等11个项目被评为“良好”,城市维护费、农村公路养护及交通建设资金、三产业引导及电子商务发展资金3个项目被评为“中”。
对每个项目取得的绩效进行了公正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合理的建议。绩效评价小组对每个项目取得的绩效进行了公正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合理的建议, 15个绩效评价报告在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方面发现了81个问题,提出了86条合理化建议。
(四)抓结果应用,促绩效管理实质性突破。
结合2018年重点绩效评价的结果,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一是财政资金管理上要求收回部分项目资金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对下一年度预算,建议精准预算,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同时调减部分项目资金。
(五)抓基础工作,深化绩效管理理念。
一是组织了一次培训。4月份,县财政局在县总工会举办了2018年度全县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会。此次培训会是自我县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以来规模最大、涉及范围最广的一次培训会。县直81个一级预算单位、29个项目相关单位财务股长、绩效管理或项目经办人员,19个镇街财政所所长及预算会计,局机关各股室,相关中介机构等260余人参加培训会。培训会邀请了湖南九澧绩效评价组专家洪丽,对预算绩效管理原理、实操、报告案例以及绩效评价报告撰写等进行了深入讲解,传达了绩效管理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使参培人员了解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督,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此次培训为不断夯实我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理论基础,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并为下阶段我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拟定了两份文件。一是《澧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该文件将于4月份下发到各单位,文件明确了2018年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整体目标和各项具体任务,为全年的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合理规划。二是《澧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澧财发[2018]90号),主要对监控职责、监控内容和方式、监控实施、监控结果应用和问题处理四个方面进行了制度管理。
二、2019年工作思路
结合2018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2019年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第三方重点评价力度,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稳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加强宣传培训。抓住2018年9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的机遇,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重点促进县直预算单位的绩效理念和意识的增强。继续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县直单位、镇街等学习中共中央文件和相关的政策精神,切实解决好财务人员绩效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形成“学绩效、讲绩效、用绩效”的高潮。
(二)改进工作模式。一是创新绩效目标管理方式,做到2019年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批复下达。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对长年无目标、绩效低下或无效项目,一律整合或取消。二是加大运行监控力度,提高跟踪监督效果,每一轮监控结果均应用到预算执行管理中。三是扩面提质。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扩大重点评价的范围,逐步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对于2018年运行监控结果不理想、问题整改不到位、领导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项目要年年评、反复评,并逐步加大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三)加强问题整改。对执行进度不理想的,帮助单位制定措施,加快进度抓紧实施;对制度不健全的,督促项目单位与财政部门尽快出台规范的资金管理办法;以评价为抓手,将正式评价结果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之后,逐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将重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反馈至被评价单位,采取问题销号制,确保已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四)加强结果运用。将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到预算安排中,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督促改进;对抵消无效的项目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
(五)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根据工作实际,对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具体、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管理办法,明确下一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和任务。二是建立绩效指标评价体系标准。完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三是建全三方机构评价质量考核评估机制。规范委托第三方绩效评价流程和第三方绩效评价行为,并把考评结果与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和付费直接挂钩,不断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
(六)加强保障机制。一是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继续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保证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预算绩效“大数据”系统,实现对绩效目标完成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 “双监控”,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
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2018年转移支付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36582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980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7770万元,含可支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6091万元,专门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16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8250万元)。
二、2019年预计转移支付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预计367824万元,其中专项性质转移支付预计243680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预计124144万元。
澧县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8年,中央核定澧县政府债务限额27.53亿元,相比澧县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27.91亿元减少了0.38亿元。根据上述限额,2018年澧县发行新增债券3.21亿元,发行置换债券2.14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0.49亿元(平均利率3.73%)。截至2018年底,澧县累计发行置换债券18.56亿元。据统计,2018年底澧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7.53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的限额27.53亿元以内。
有关名词解释
财政预算口径:财政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划中央收入以及上划省级收入的总和。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本级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具体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的地方所得部分,主要包括地方征收的增值税的37.5%、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28%、城镇土地使用税的70%、资源税的75%、其他地方各税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该指标可以直接反映、比较各地本级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各级政府对集中的预算收入(包括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按一定程序安排的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体系,其类别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次,各级次中的科目内容每年财政部均有调整。
上划中央收入:包括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按照目前的财税体制,地方征收的增值税的50%、消费税的100%、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60%上划中央财政。
上划省级收入:包括上划省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按照目前的财税体制,地方征收的增值税的12.5%、资源税的25%、城镇土地使用税的30%、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12%上划省级财政。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均衡地区之间的财力差距,不指定资金具体用途,由接收转移支付的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结转下年使用支出:指上级财政部门下达较晚或其他原因本财政年度未能拨出而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的支出。
附件:2019年预算情况附表
七、转移支付资金公开表
附件: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和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八、2018年度本地区和本级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
附件:2018年度本地区和本级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
九、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