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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02-02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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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14日在澧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澧县财政局局长游龙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4年,全县完成地方本级收入89842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99.5%,较上年增加6225万元,增长7.5%。其中国税6912万元,地税50088万元,非税32842万元。税收占地方本级收入的比重为63.44%,比上年决算数的56.69%提高6.75个百分点。

  2014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26949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99.2%,较上年增加11541万元,增长10%。其中,国税部门完成30067万元,比预算调整数短收1651万元;地税部门完成65334万元(含教育费附加1294万元),比预算调整数超收3103万元;财政部门完成31548万元,比预算调整数调减2485万元。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4.13%,比上年决算数的68.62%提高5.51个百分点。

  财政总收入126949万元中,除地方本级收入89842万元外,上划中央收入23627万元,上划省级收入13480万元。

  2014年,全县完成地方本级支出346018万元,比上年316170万元增长9.4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全县完成地方本级收入898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638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93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4294万元,含可支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1509万元,专门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278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415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51692万元,收入总计394917万元。完成地方本级支出346018万元,上解支出321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00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支出44687万元,支出总计394917万元,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51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039万元,上年结余8031万元,基金收入共计37585万元。基金支出28528万元,基金年终滚存结余9057万元,均为结转下年使用支出,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在决算编制汇总后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按程序汇报。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预算法》为指导,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服务发展,保障重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预算编制体系,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基本原则

  收入预算安排原则:既强调财政收入增长质量,又要确保收入增长保持在一个合理区间。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努力做大做实“财政蛋糕”。

  支出预算安排原则:严格按照“一控三保”的基本原则安排预算支出。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可用财力尽量向民生倾斜、向基层倾斜,保证社保医疗等民生支出的配套、保证干部职工待遇的稳步提高、保证县委县政府重点支出调度。

  (三)收入预算安排

  2015年县地方本级收入在2014年完成数89842万元的基础上增长10%左右,力争达到100173万元。

  税收收入:国税按2014年完成数6912万元增长12%,达到7741万元;地税按2014年完成数50088万元增长8%,达到54095万元,税收合计61836万元,税收占地方本级收入的比重为61.73%。需要说明的是,国地税计划暂未考虑2015年营改增调整因素。

  非税收入:总额安排38337万元,比2014年完成数32842万元增长14%。其中:地税部门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完成数增长8%,分别达到1398万元、975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3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20万元按要求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艳电局收入100万元、芦苇场收入150万元、国资收入2000万元、泰格林纸收入260万元、北民湖收入37万元、县级排污费收入180万元、预计国库利息收入500万元。剔除对各单位非税收入拨款后,地方本级收入中来自非税收入的可用财力为10808万元。

  财政总收入中,国税部门按2014年完成数30067万元增长12%,达到33675万元;地税部门按2014年完成数66237万元(其中税收64040万元、教育费附加1294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地方教育附加903万元)增长8%,达到71536万元(其中税收69163万元、教育费附加1398万元、地方教育附加975万元);财政部门按2014年完成数31548万元增长14%,达到35964万元。总收入力争达到141175万元,比2014年完成数126949万元增长10%左右,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2.84%。

  上级补助收入安排247045万元,其中专项性质转移支付预计168673万元,可支配财力性转移支付预计78372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比上年预算增加9229万元。主要增加项目是:返还性收入由7537万元增加到7758万元,增加22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由22110万元增加到25283万元,增加317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由10650万元增加到14339万元,增加3689万元(津补贴转移支付);重点库区转移支付由402万元增加到504万元,增加10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由1931万元增加到2569万元,增加638万元;社区运转补助由76.5万元增加到153万元,增加76.5万元;增加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财政奖励资金145万元、公路局下划基数1152万元、海事处下划基数33万元等。其他项目与上年基本持平。

  综上所述,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1510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705万元。具体增加项目为:国税收入增加1381万元;地税收入增加5481万元;非税收入增加财力16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922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

  2015年地方本级支出安排343850万元,比上年预算327143万元增长5.11%。可用财力151016万元除预留上解支出3368万元外,拟做如下安排:

  一是严控公用经费增长。2015年部门预算专项继续按照零基预算原则进行清理,除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有关会议决定的事项外,部门专项一律不增加,全县共安排公用经费984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8万元。其中部门专项安排4249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县直所有部门预算单位(不含乡镇、街道)基本公务费安排5597万元,增加的主要是县公路局公务费。

  二是提高干部职工待遇。2015年,地方本级支出中安排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4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31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津补贴(绩效工资)财政保障水平提标。将公务员(含参管)单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县直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职人员津补贴(绩效工资)年补助标准较上年预算人均增加3000元,分别达到2.4万元、2.4万元、1.9万元、1.7万元、1.5万元,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按政策比例相应提高保障标准,非义务教育阶段退休教师按义务教育阶段退休教师标准同等保障;二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政策调整。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基本医保从人均年工资1.32万元的7%提高到3.6万元的7%,其他单位从人均年工资1.32万元的7%提高到2.64万元的7%;所有单位大病互助从年人均48元提高到66元;三是适当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财政保障标准。津补贴(绩效工资)部分提高了两个百分点,达到基本工资的12%和财政保障津补贴(绩效工资)标准的4%。

  三是落实社保民生政策。2015年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保障专项资金201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527万元。主要项目有:一次性抚恤、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157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325万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1650万元;血防项目县级配套经费124万元;新农合医疗配套1779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配套212万元;工资增长预留4595万元;城镇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奖励240万元等。

  四是加大乡村运转保障。为支持乡镇、街道、社区及村级组织建设,2015年预算共安排资金870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26万元。主要项目有:乡镇政府及街道办公务费2120万元;村级组织、社区低限运转资金安排4408万元(包括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体检费、城市社区惠民资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维修、村级免费报刊、卫生保洁、广播村村响、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大学生村官待遇等),增加805万元;新增街道、社区平台建设资金1000万元等。

  五是推动项目建设进程。2015年,安排项目建设资金18030万元(不含基金预算中安排44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77万元。主要项目有:偿债资金安排6600万元(另在基金预算中安排3400万元,总额1个亿,拟安排城投公司投入5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计2500万元,一中学生公寓建设100万元,垃圾处理厂、填埋场、外国政府及世行借款等还本付息2400万元);新设产业发展专项基金2370万元(整合工业发展资金、招商引资经费、科技三项费、创业富民专项资金、财源建设及奖励资金、三产业引导资金、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前期经费等);公路建设资金安排1612万元(包括农村公路养护812万元);城头山古文化遗址公园开园及运营安排200万元;人民医院建设扶持资金1000万元等。另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城市维护费1000万元。

  六是支持“三农”事业发展。2015年预算继续促进乡村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三农”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共计安排资金8103万元,比上年增加3153万元。主要项目包括:乡镇水利转移支付资金2000万元;农业发展及农村建设资金150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000万元;生态公益林建设200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配套100万元;粮食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元等。

  七是支持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总计安排103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85万元。主要项目有:义务教育课桌椅维修及购置资金70万元;教师奖励基金200万元;特岗教师人员经费200.4万元;教育危改资金500万元;育才实验学校运转经费50万元;中职免学费补助278万元;校车运营费用200万元;示范性幼儿园建设以奖代补30万元;送电影下乡87.9万元;文化强县专项资金155万元;规划信息中心建设运行经费40万元;生活饮用水检验检测仪器购置50万元;城区治安巡逻运转经费280万元;流动人口管理经费安排95.2万元;维稳预备费280万元。总预备费安排16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地方本级收入10017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预计247045万元,加上年结余结转44687万元,财政收入总计391905万元。地方本级支出343850万元,加上解支出预计3368万元,加结转下年使用支出44687万元,财政支出总计391905万元,财政收支平衡。

  三、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230万元,其中国土收入41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1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50万元,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3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和船舶港务费均转入一般公共预算。

  上述基金收入中属于可支配财力的有5000万元,包括国土收入41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5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150万元。

  可支配财力5000万元拟安排用于偿债资金3400万元,城市维护费1000万元,路灯电费35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及上解等方面的支出250万元。

  四、2015年社保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14年结余4263.49万元;2015年预算总收入7301.38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7175.88万元(含县级财政安排4513.28万元),利息收入125.5万元;全年预算总支出6889.25万元;预算滚存结余4675.62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2014年结余731.18万元;2015年预算总收入1280.1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274.16万元(含县级财政安排255.39万元),利息收入6万元;全年预算总支出1743.81万元;预算滚存结余267.53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2014年结余1887.74万元;2015年预算总收入963.88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949.25万元(含县级财政安排117.93万元),利息收入10.72万元,转移收入3.91万元;全年预算总支出644.55万元;预算滚存结余2207.07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2014年结余1223.12万元;2015年预算总收入344.1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31.35万元(含县级财政安排137.53万元),利息收入12.8万元;全年预算总支出202.81万元;预算滚存结余1364.46万元。

  四项社会保险基金2014年结余8105.53万元;2015年预算总收入9889.5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9730.64万元(含县级财政安排5024.13万元),利息收入155.02万元,转移收入3.91万元;全年预算总支出9480.42万元;预算滚存结余8514.68万元。

  五、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将澧县二化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纳入2015年试编范围。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分得的当年国有股权(股份)投资收益实行全额上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主要用于企业改革补助。

  澧县二化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企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单位,县本级控股为39%,2014年公司实现净利润93万元。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32.7万元,主要为国有控股企业应分配股利收入即澧县二化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当年按股权份额分得的投资收益32.7万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83.7万元,按县本级控股份额39%应分股利32.7万元)。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2.7万元,全部为其他支出,主要用于企业改革补助。

  各位代表,2014年,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圆满地完成全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的推进之年,财政部门将围绕提升财税收入质量、探索预算平衡机制、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全面实施预算公开、优化支出结构、贯彻厉行节约、深化公务用车改革等九大工作任务,充分调研摸底、科学制定方案、稳步组织实施,加快构建“六位一体”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尽快顺应财政改革发展新常态,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预算口径:财政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地方本级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在口径上与2011年前的“一般预算收入”、与2012年-2014年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相同。具体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的地方所得部分,主要包括增值税的18.75%部分、所得税的28%部分、其他地方各税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该指标可以直接反映、比较各地本级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

  地方本级支出:在口径上与2011年以前的“一般预算支出”、与2012年-2014年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同。指各级政府对集中的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按一定程序安排的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体系,其类别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次,各级次中的科目内容每年财政部均有调整。

  上划中央收入:包括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按照目前的财税体制,地方征收的增值税75%上划中央财政,消费税100%上划中央财政,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60%上划中央财政。

  上划省级收入:包括上划省级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按照目前的财税体制,地方征收的增值税的6.25%、营业税的25%、资源税的25%、城镇土地使用税的30%、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12%上划省级财政。

  财政总收入:指地方本级收入和上划中央收入以及上划省级收入的总和。

  财政收入总计:指地方本级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结转使用收入等各类收入的合计数,是各级财政部门考量收支平衡的一项汇总数据,其中的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情况,上年结余结转使用收入是指上年尚未拨出的各种资金和财政结余资金。

  财政支出总计:指地方本级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和结转下年使用支出等各类支出的合计数。是财政部门考量收支平衡的一项汇总数据。

  结转下年使用支出:指上级财政部门下达较晚或其他原因本财政年度未能拨出而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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