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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澧阳平原灌区管理处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2017-03-15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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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职能职责

  澧阳平原灌区管理处灌溉面积40.49万亩,以灌溉全国商品粮基地县——澧县为主,并灌溉临澧县、石门县一部分。系澧县人民政府直管的副处级水利事业单位。现有编制61名,实有在职人员62人,退休人员58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项目科、灌溉科、电站及四个所站。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澧县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的要求和标准,2017年财政预算收入总额为59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60.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预计支出情况:社保支出80.96万元,农林水支出478.0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1.12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37.1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减少52.3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7.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7.16万元。

  四、一般公共拨款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拨款支出总额为560.14万元。

  (一)基本支出507.1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37.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63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31.12万元)

  (二)项目支出53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38.63万元,主要由办公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维护费用及其他支出组成,

  2、“三公”经费11.6万元

  主要为公务接待费用9.6万元,公务用车2万元,在上年的基础上均有所下降。

  3、政府采购预算24万元,其中办公自动化设备4万元,其他5万元,用于工程维护的启闭设施1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点击下载:澧阳平原灌区管理处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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