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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澧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2017-03-15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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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澧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澧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是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为集中、统一、联合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服务、指导协调、实施监督,为政府政务服务提供管理保障;审批、办证、收费事项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委托代理;政务公开实施、监督管理并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考核与监督的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澧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部门预算单位。中心内设有财务室、办公室、政工室、行政效能室、满意办、全程代理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我中心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4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及纳入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保障中心工作基本运转的经费,以及强化镇村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管理、网络维护、住房保障支出等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76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6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6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7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列支69.24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列支8.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住房公积金列支6.45万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5.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电话费6万元,网络维护费10万元,岗位津贴33.8万元,临时人员工资3万元,其他专项10万元,临时人员工资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76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4.46万元,减少23%。主要是是因为交易中心独立核算以后专项资金及非税收入锐减。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8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同比上年18.8万元减少79%。造成今年三公经费这样大幅度减少是因为交易中心独立核算以后非税收入锐减造成资金紧张,资金缺口大。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点击下载:2017年澧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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