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县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党澧县委员会组织部,简称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是中共澧县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在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有关问题: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提出关于各乡镇和县直部委办局、副科级以上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军转安置、退(离)休手续的办理;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统计工作的综合指导;指导属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各乡镇和县直各部委办局机关股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和有关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乡镇一般干部的调配和乡镇财政、经管、司法、计生、农技等战线上干部调配的备案工作;协助做好军转干部的分配安置;负责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成员的考察任免;负责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3、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有关规划和方案。
4、负责基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省、市委组织部和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县管干部现实问题的调查核实及参与对反映有问题的乡镇和县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情况的调查了解,抓好干部监督制度的落实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
5、制订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中青年科级后备干部以及组工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部委办局的干部教育工作。
6、调查了解人才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人才工作政策的情况,参与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
7、承办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下设办公室、研究室、基层办、干部室、干部监督室、党员教育中心。单位共有在职人员27人,离退休5人,小车1辆。
三、部门收支概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保障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需二次分配的组织、干部工作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78.8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288.81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0万元。较去年减少23.17万元同比减少5.7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经费缩减,干部档案清理核查工作经费及干部培训工作经费减少。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7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9万元。较去年减少23.17万元同比减少5.76%,主要原因是:缩减部门开支,减少运行成本。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8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17.4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61.3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组织事务或行政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处级干部管理考察、干部培训、干部档案管理、基层党建、人才工作和科技特派员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6.43万元,比上年50.6万元减少4.17万元,减少8%。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预算3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没有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预算有所减少。主要是由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把预算关、实行了源头控制。
3、2017年组织部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