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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2017-03-15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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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澧县信访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承办澧县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事项、协调处理矛盾纠纷。

2、承办澧县人民来信、来访、网上投诉事项调查工作。对上级交办件进行回复,对县级领导批示进行调查回复;对重大突出信访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承办澧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信访事项复查工作。对信访人申请的复查事项启动复查程序,保障信访事项复查机构依法履职,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共有行政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全额事业编制5名,共定编11名,实际在岗人数12人。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机构有信访接待中心。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办信办案室、财务室、复查复核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县信访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下设信访接待中心,经费没有单独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收支总额为11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1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5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20.52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1人。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收支总额11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3万元,住房公积金 6.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1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为112.1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各项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初预算为18.66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接待中心运转10万元,信访调查1万元、信访复查1.5万元,信访协调费5万元,信访干部加班津贴1.16万元。

3、三公经费:2017三公经费总预算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局机关和下属1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38万元。其中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2.55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0.30万元;差旅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工会经费0.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万元。2017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2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点击下载:澧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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