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澧县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现有委员281名,分17个界别。机关下设一室四委一会,即:办公室、提案委、法制群团委、经科联谊委、文教卫体学习文史委、经促会。单位的主要职能是:
1、政治协商
组织政协委员通过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座谈会,专题协商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对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等进行协商。
2、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组织政协委员通过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
3、参政议政
委员通过各种协商例会,各种专题议政会、专题研讨会、专题调研、委员视察、考察等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委、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提案委、经科委、文史委、法制群团委,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单位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33.0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488.43万元减少55.3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数减少45.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3.04万元,较上年322.5万元减少9.4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0万元,与上年相同。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33.0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488.43万元减少5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3.0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52.7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0.2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常委例会、党外副主席经费、侨胞联谊经费、省市委员视察、委员活动经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总预算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没有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三公”经费与上年基本持平。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政协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为110.0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