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正科级,为县财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4人,实际在岗12人,离退休人员4人。受县财政局委托,承担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相关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参与起草全县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二)按程序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批复乡镇农业综合开发年度实施计划。
(三)组织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立项考察、论证、初选和申报工作,督促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执行情况;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进行工程移交,并督促乡镇落实工程管护措施。
(四)管理和统筹安排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
(五)负责组织、编报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统计报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效益。
(六)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信息综合、宣传报导。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上级补助收入及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我办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1、22、23、24表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8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09万元,上年结转7.4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80.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8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1.33万元(其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3.3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5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6.94万元,津补贴29.47万元,绩效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7。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三公”经费总预算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9万元,用于公务接待9万元。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预算减少21%,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机构运行经费149.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经费,如办公费、水电费、资料印刷、会议、培训、差旅费等。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