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澧县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水利工作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制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信息。
(三)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
(四)指导城市防洪;负责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镇)间的水事纠纷。
(六)拟定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管;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七)负责全县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编制和审查全县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指导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协同县血防办结合河道治理做好血防灭螺工作。
(九)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县河湖及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工作。
(十一)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订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二)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设置
水利局内设机构23个,包括防汛办、水土保持局2个副科级单位,行政办、政工股、计财股、党风廉政室、工会、规划股、湖区站、山区站、质监站、水资源股、水政监察大队、信访办、建管中心、供水站等21个股级单位。
下辖21个独立核算单位,包括1个副处级单位(澧阳平原灌区管理处)、5个正科级单位(澧阳大垸水利管理委员会、澧淞大垸水利管理委员会、王家厂水库管理处、羊湖口电排管理站、洈水灌区管理处)、4个副科级单位(县城区防汛排渍管理处、山门太青水库管理处、观音港电排管理站、涔澹蓄洪区管理处)、11个股级单位(澧县防汛器材管理站、澧南分洪闸管理处、西官垸分洪闸管理处、澧淞河道管理所、青龙窖电排管理站、哑河电排站、湖南洞庭水利水电建设公司、水电挖泥船队、山门水厂、惠民供水公司、水电设计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还包括澧南分洪闸管理处、澧淞河道管理所、山门太青水库管理处、哑河电排站、西官垸分洪闸管理处、澧县防汛器材管理站、县城区防汛排渍管理处、青龙窖电排管理站、水电设计室10家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我部门预算单位均没涉及到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此两项没有填写。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46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2272.5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1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9.50万元,上年结转210.3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59.7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382.8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469.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2.4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1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68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827.9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9.7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66.5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水利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89.5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60.5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应急除险、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运行维护、农村饮用水源和保护、非税成本等专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拨款112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6.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5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4.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3.00万元,其中,应急除险预算250.00万元,水库维管预算53.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下载:澧县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