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文体广新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澧县文体广新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2、负责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指导、监督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业学会和协会工作。
3、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体育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代表性、规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协调区域性体育事业发展,负责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工作。
4、负责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文化、体育市场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检查。
5、拟订全县“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6、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专项经费;拟订申报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体彩公益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全县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工作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8、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推进全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体育标准化建设;加强文化体育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9、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事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进行检查指导;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广科学的体育健身方法,监督实施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全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负责全县全民健身活动情况调查和监督检查;制定公民体质监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全民健身工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承担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全县体育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的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落实全县体育工作奖励政策。
11、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县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制定全县性综合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全县性体育竞赛工作;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体育竞赛,申报、承办或组织参加市以上体育竞赛;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12、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指导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的体育训练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体育训练与活动的阵地建设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日常管理事项。
13、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协调指导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管理全县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社会公共场所电视显示屏;管理监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全县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负责管理开办视频点播业务。
14、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的建立,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组织制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协调落实防范措施;协调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
15、负责全县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著作权工作;处理有关版权纠纷,负责受理出版物的鉴定。
16、拟订对外文化、体育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体育交流政策;组织落实文化体育外事任务。
17、拟订全县文化、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体育科技信息建设;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研活动及成果推广,配合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8、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澧县文体广新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澧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科级)
2、澧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副科级)
3、澧县文化馆
4、澧县图书馆
5、澧县文化艺术研究所
6、澧县荆河剧院
7、文体广新局机关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6个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6个单位的预算汇总。
2018年部门预算,我局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1、22、23、24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我局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我局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扫黄打非等项目经费。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0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0.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0.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经费拨款1675.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84.81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比去年增加175.6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预算拨款268.83万元,减少上级补助56.71减少上年结转41.46万元,非税收入增加了5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041.1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50.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5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5.6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0.7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5.8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4.8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扫黄打非、全民健身、图书购置、网吧专项治理、送戏下乡、场馆维修、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本级机关和执法大队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6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1.3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上年度的部分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费是在上级补助中列支,而本年度的部分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费是在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中列支,本年实际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7.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4.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澧县文体广新局共有车辆1台,其中:应急专用车辆1台,其他车辆0台。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澧县文体广新局2018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0.71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点击下载:澧县文体广新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