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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2018-02-14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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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2、机构设置
    2018年预算编制的预算单位只有澧县公安局1个,没有二级预算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队室16个,所属派出所22个,羁押场所2个。
    16个股队室分别是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察警大队、治安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党风廉政室、巡逻防暴大队、禁毒大队、情报信息研判大队、科技通讯管理办公室。
    羁押场所为看守所、拘留所。
    22个派出所分别是澧阳派出所、澧浦派出所、澧西派出所、澧澹派出所、澧南派出所、艳洲水上派出所、城头山派出所、大坪派出所、甘溪派出所 、码头铺派出所、大堰垱派出所、金罗派出所、王家厂派出所、火连坡派出所、涔南派出所、梦溪派出所、复兴派出所、盐井派出所、小渡口派出所、如东派出所、官垸派出所、七里湖派出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即我局预算。我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1、22、23、24表均为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96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88.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81.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66.67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66.6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969.8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16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08万元,医疗卫生79.03万元,住房保障271.2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66.6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66.6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88.7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35.6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3.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753.12万元,主要用于110经费、特勤工作经费、流动人口经费、禁毒经费、侦察破案费,大要案经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4.88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3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9.2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点击下载:澧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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