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登录|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归档时间:
已归档

澧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2018-02-14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澧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
    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负责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并提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平衡一、二、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各项专项规划,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2、审核批准固定资产投资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规划和组织全县项目建设,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库建设,组织项目开发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负责重点工程的管理、调控和稽查。
    3、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监督使用,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参与价格反垄断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负责管理、监督价格认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澧县发展和改革局有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规划法制股、投环资股、农经和改革股、价格收费调控股、行政审批办。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局2018年没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0、11、19、20、21、22、23、24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为完成特定行政业务所需的业务工作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47.5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20.5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0.46万元和上级补助收入100万元,以及上年结转86.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5.06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45.0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4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71.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41.61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9.47  万元,住房保障24.96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5.06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45.0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1.0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5.6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为35.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价格签证工作经费、重点项目建设与稽查经费、非税罚没收入执收成本。其中价格签证工作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价格鉴定工作,重点项目建设与稽查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项目引资、项目稽查工作,非税收入执收成本17.4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监督检查局非税罚没收入所需的成本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8万元,其中:办公费2.75万元、印刷费1.3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2.7万元、维修费1.3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4.2万元、工会经费2.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减少3.31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一致。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万元,均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下载:澧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湘易办
  • 政府领导
  • 网上信访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