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妇女联合会2018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澧县妇女联合会2018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澧县妇女联合会是服务全县妇女儿童的群团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全县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二)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城镇妇女“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三)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宣传妇女典型,开展女性成才研讨,实施女性素质工程,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妇女、儿童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动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有关妇女儿童的规范性文件的制订。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发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协助县人民政府制订《澧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加强城乡妇女组织建设,扩大组织网络,拓宽工作领域。
(六)引进妇女技能培训、女童入学、家庭教育、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项目。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澧县妇女联合会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下设办公室、维权室、事业发展办公室,无二级部门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本单位本级基本运行经费和妇女儿童工作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9.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99.3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99.3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6.91。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2.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妇女儿童工作经费、“三八”节活动费、“六一”节活动经费、“巾帼创业”宣讲活动经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9万元,比上年8.98万元减少0.08万元,减少0.89%。
2、“三公”经费
2018年“三公”经费总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没有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18万元,减少19.1%,主要是厉行节约的成果。
3、政府采购情况
无政府采购项目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下载:澧县妇女联合会2018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