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主要职责
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本部门主要职责是:制订并实施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职业病,艾滋病等疾病防治规划,负责中毒事故等卫生突发事件的现场卫生学调查、采样检验和预防控制工作,负责相关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产品卫生学评价,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卫生检验、检测业务,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并监督指导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向社会提供相关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将以不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为目标,按照“抓规范、抓重点、抓推进”的总体思路,强化各项应急与疾控综合措施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各类疾病防治规划和工作方案,促进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达到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及时率100%,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中心属于卫生局的二级机构,一级预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5人,实有人数83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83人,退休人员32人。
四、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56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3.14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拨款37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0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562.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8.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4.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3.1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84.6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98.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业务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一类疫苗补贴100万元;流脑疫苗补贴12万元,艾滋病防治经费1.5万元,职业病防治经费2万元,二类疫苗直接成本及检测检验成本783万元,主要用于儿童计划免疫及预防保健,各类传染病的防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等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3台,其中: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3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3.14万元。
六、纳入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
纳入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为379.2万元,主要是单位二类疫苗成本,检验检测试剂等及单位运转公务费支出。
七、上级补助收入预算
上级补助收入是中央补助疾控建设经费600万元,准备用于疾控中心易址新建专项资金。
八、“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我中心厉行节约,实行公务接待规范化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经费预算数3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