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澧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澧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是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为集中、统一、联合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服务、指导协调、实施监督,为政府政务服务提供管理保障;审批、办证、收费事项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委托代理;政务公开实施、监督管理并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考核与监督的机构;国地两税成立办税服务大厅作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分支机构进行设置和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澧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中心内设有财务室、办公室、政工室、行政效能室、满意办、全程代理办公室。无车辆编制,实际车辆1台。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3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7.69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7.6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预算总支出213.37万元,其中工资金福利支出162.82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50.55万元;项目支出:21.2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6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列支108.2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列支8.58万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5.9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电话费、网络维护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0.29万元,比2017年预算149.76万元增加了180.53万元。主要是是因为增加了镇村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管理、办税大厅工作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8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同比上年3.8万元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和上级补助的经费用于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澧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