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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2019-05-20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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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参与起草全县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2)按程序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批复乡镇农业综合开发年度实施计划。

    (3)组织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立项考察、论证、初选和申报工作,督促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执行情况;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进行工程移交,并督促乡镇落实工程管护措施。

    (4)管理和统筹安排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

    (5)负责组织、编报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统计报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效益。

    (6)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7)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信息综合、宣传报导。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我单位(农开办)内设办公室7个,分别是主任室、副主任室、纪检室、财务室、土地项目股、产业化股、综合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办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即我办本级预算。我办2019年没有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0、11、19、20、21、22、23、24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服务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8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5万元(经费拨款112.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和上级补助收入69.6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3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0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82.18万元,其中,其中农林水支出153.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3万元,住房保障10.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5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5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了3.85万元,减少24.3%。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持平,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18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8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9年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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