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和农村经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县农业发展和农村经营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和农村经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县农业发展和农村经营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参与研究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项目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6)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7)组织拟订全县蔬菜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蔬菜生产、销售和科研工作。
(8)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发布、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在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9)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业领域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10)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有关防疫检疫的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依法承担引进动植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11)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2)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3)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20个,所属事业单位12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法制股、计划发展股、党风政风室、新农村建设股、行政审批股、农产品质量监管股、农产品加工股、农业产业化指导股、科教站、种子管理站、桔柚办、葡萄办、蔬菜办、综治办、计生办、工会、农业工程建设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执法大队、土肥站、植保植检站、澧县农业局二级(粮油站、经作站、农环站)、乡镇农技专干、澧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澧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澧县嘉山良种繁殖场、食用菌研究所、澧县棉花原种繁殖场、澧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农教办。
由于新的三定方案尚未批复,三定方案批复后,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以三定方案为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有本级(澧县农业局机关),还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执法大队、土肥站、植保植检站、农机专干、其中二级包含粮油站、农环站、经作站),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局机关和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二级单位预算。我局2019年没有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0、11、19、20、21、22、23、24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也包括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缴费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农田建设及粮食生产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020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91.34万元(经费拨款4120.6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0.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926.00万元和上年结转85.6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961.34万元,主要是因单位机构改革,原农开合并到农业局项目经费拨款增加5961.3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0202.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524.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40万元,农林水支出6232.52万元,住房保障309.1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961.34万元。主要是因单位机构改革,原农开合并到农业局项目及人员经费增加5961.3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91.3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89.9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5.4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主要用于农田建设及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系统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6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1.27万元,上升19.3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8.67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下通用设备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20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9.50万元,项目支出6213.44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