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湖南澧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行政级别为副处级,主要职能:
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发区各项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适合开发区建设与发展的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⑵、负责开发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的详细规划;
⑶、依据批准的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详细规划,审批开发区内的各项建设项目,审批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和工程验收事务;
⑷、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审批开发区规划区域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三资”企业项目,下达基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年度计划,核发投资许可证;
⑸、依法拟定开发区土地利用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⑹、受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管理开发区的房屋产权、产藉以及房地产市场,直接办理房地产交易、出租、转让、抵押、变更登记手续;
⑺、负责开发区内行政性规费等收费项目的统一收取和代拨、代缴;
⑻、负责开发区内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
⑼、逐步建立健全咨询、会计、法律、保险、金融等社会中介组织和支撑服务体系,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⑽、负责制定招商引资和对进区企业的具体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
⑾、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澧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纳入预算编制。高新区包括下列内设部门:办公室,招商合作局,社会事务局,规划建设局,产业发展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安监站,内设部门不单独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即本级预算。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1、22、23、24表均为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综合大楼运转和招商引资专项支出。
1、收入预算:2019年预算数33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3.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万元。
2、支出预算:2019年预算338.16万元,基本支出268.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5.1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3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其中招商引资专项经费30万元,综合大楼运转经费40万元。
收入、支出预算比去年减少7.0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比去年增加28.97万元,项目经费比去年减少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3.1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3.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党建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招商引资经费30万元,综合大楼运转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大院后勤服务,房屋、设备等维修、维护,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5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3.09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无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3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16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终审: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