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有关城市管理领域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承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责任;负责县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经营性占道、公益占道、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管理,行使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行使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行使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和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范围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负责行使公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范围内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各镇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5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法制股(违章处罚中心)、财务股、人事股、管理股(行政许可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和澧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是一级预算单位,有二级预算单位两个,分别是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和澧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按县财政局要求,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由我局汇总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我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1、22、23、24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备改造及处理、彭山填埋场运行、垃圾焚烧处理、环卫三清、拆违、执法、扶贫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提质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749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25.45万元(经费拨款2246.2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79.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42.48万元,上年结转222.9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78.61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1214.7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7490.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73.13,住房保障支出202.6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78.6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1101.7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5.4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86.1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9.3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集中整治经费51.63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日常运转经费不足和年终人员绩效缺口,以及点村扶贫、造林绿化、捐资助学等方面;市容监察人员工资30万元,主要用于市容监察人员工资;征收成本37.6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培训和证书工本费;执法成本(广告牌拆除)20万元,主要用于拆除城区违规墙面广告牌、楼顶广告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5个内设股室以及2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9.2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8.95万元,增加19%。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2.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102.0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42.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42.86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4辆,均为执法车辆。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49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1.94万元,项目支出4388.98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