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2.负责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指导、监督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业学会和协会工作。
3.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体育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代表性、规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协调区域性体育事业发展,负责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工作。
4.负责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文化、体育市场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检查。
5.拟订全县“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6.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专项经费;拟订申报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体彩公益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全县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工作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8.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推进全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体育标准化建设;加强文化体育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9.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事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进行检查指导;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广科学的体育健身方法,监督实施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全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负责全县全民健身活动情况调查和监督检查;制定公民体质监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全民健身工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承担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全县体育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的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落实全县体育工作奖励政策。
11.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县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制定全县性综合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全县性体育竞赛工作;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体育竞赛,申报、承办或组织参加市以上体育竞赛;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12.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指导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的体育训练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体育训练与活动的阵地建设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日常管理事项。
13.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协调指导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管理全县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社会公共场所电视显示屏;管理监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全县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负责管理开办视频点播业务。
14.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的建立,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组织制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协调落实防范措施;协调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
15.负责全县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著作权工作;处理有关版权纠纷,负责受理出版物的鉴定。
16.拟订对外文化、体育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体育交流政策;组织落实文化体育外事任务。
17.拟订全县文化、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体育科技信息建设;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研活动及成果推广,配合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8.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内设股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加挂人事和党建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市场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公共文化艺术股、旅游与产业发展股、广电股、体育股(加挂体彩站)、文物股,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澧县文体广新局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文体广新局机关本级(行政机关)
2.澧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管单位副科级)
3.澧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
4.澧县文化馆(事业单位)
5.澧县图书馆(事业单位)
6.澧县文化艺术研究所(事业单位)
7.澧县荆河剧院(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我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所以公开的附件21、22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非遗保护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094.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47.67万元(经费拨款1721.7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25.88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2.52万元,上年结转4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3.0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3.0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7.87万元,上年结转增加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094.19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05.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6.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15万元,住房保障123.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3.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4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3.6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7.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86.1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1.4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37.73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活动、非遗保护、两馆免费开放、春晚、扫黄打非、送戏下乡、文化市场监管等方面;运行维护经费123.75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成本、场馆水电费、房屋设备维修维护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含机关和文化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15万元,上升3.56%。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50.0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因一般公用经费预算只保障机关基本运转,故没有安排政府采购年初预算。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1台为执法用车,1台为图书馆送图书下乡业务用车,1台为荆河剧院下乡演出车),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9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8.71万元,项目支出355.48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终审: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