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及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和中央、省市驻澧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三)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负责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察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六)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制度。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委组织部对乡(镇)纪委和县直科级单位纪检组织(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组织全县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八)承办县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澧县纪委作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信息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共15个内设机构和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政府办、教育局、卫健局、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局、发改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等13家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委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澧县纪委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即我委本级预算。我委2019年无一般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0、11、19、20、21、22、23、24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本委机关及巡察办、派驻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办案经费、纪检监察业务费、留置专项、巡察办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3万元(经费拨款1543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9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58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3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03.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2.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94万元,住房保障73.2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其中:办案经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巡察办专项经费88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巡察;留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办理留置案件;纪检监察业务费,主要用于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225.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万元,上升2.7%。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33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万元,项目支出391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