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澧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澧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拟订全县民政工作相关办法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县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拟定全县社会救助措施、规范,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五)负责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措施,指导、协调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负责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相邻区(县)边界的勘界和界限争议的调处工作;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区划工作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查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健康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统筹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指导、协调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协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镇(街道)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十三)贯彻执行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县民政局根据编委核定,内设股室8个,所属事业单位8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法制股)、政工人事股、规划财务股、社会工作与社会组织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志愿者管理办公室、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股、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股。下属8个事业单位分为4个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其中老区办、慈善办、婚登中心、福彩中心4个单位为民政局局属二级机构联合预算单位,其余为社会福利院、殡葬管理所、殡仪馆、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为二级部门预算单位。
澧县民政局现有行政编1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实有在职人员40人,退休人员25人,车辆编制0台,实有车辆0台。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现有编制11名,实有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5人,车辆编制1台,实有车辆1台。社会福利院现有编制6名,实有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6人,车辆编制1台,实有车辆1台。殡葬管理所单位现有编制11名,实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10人,车辆编制1台,实有车辆2台。殡仪馆单位现有编制12名,实有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2人,车辆编制2台,实有车辆5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民政局根据编委核定,所属事业单位8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下属8个事业单位分为4个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其中老区办、慈善办、婚登中心、福彩中心4个单位为民政局局属联合预算单位,其余为社会福利院、殡葬管理所、殡仪馆、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为二级部门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我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9、20、21、22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账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以及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民政专项工作经费及各类专项补贴资金。
1、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02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7.23万元(经费拨款727.23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21.71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452.68万元。
2、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02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193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07万元,住房保障57.7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21.7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43.6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978.06万元。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奖金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殡仪馆只收成本增加以及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7.2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727.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9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万元,上升2%。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3.5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民政工作会议 ;培训费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省市民政工作培训等。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4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14.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共有车辆9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20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23万元,项目支出30849.06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30张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