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2、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拟订全县住房保障政策,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国有工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监管。
3、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验收备案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牵头组织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
4、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5、指导、监督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评审和报批;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负责全县房屋、建设工程消防、人防、防震的设计审查验收。
6、根据国家批准的人民防空建设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区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负责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8、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对人民防空通信管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9、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全县入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推广应用人民防空工程、通信、防化等科研成果。
10、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11、管理人民防空战备专项经费和资产,编制全县人民防空专项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2、承担县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服务应急救援。
13、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全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负责全县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信息管理。
14、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负责县城区危险房屋管理;指导全县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全县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5、组织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村庄、集镇建设管理;指导重点镇、示范镇(村)、中心镇、特色镇、传统村落等品牌村镇的创建和建设;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负责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管理和指导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织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措施,组织实施由县政府为征收主体的项目征收具体工作;负责征收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审核征收补偿方案,监督管理征收补偿费用。
17、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18、组织、指导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的措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编制并实施全县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规定。
19、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责任。负责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桥梁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建设,挖掘修复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管网建设及运行等工作;负责燃气热力、节约用水,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
21、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企业资质的注册初审申报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资格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初审;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编制人数81人,实有人数82人,内设机构11个, 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法制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行政许可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股、科技管理股、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城市工程管线综合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澧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澧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2022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澧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澧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4,00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88万元(经费拨款5,846.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1.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248.96万元,主要是因为万寿宫停车场、东部新区污水管网建设等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减少。
2、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4,002.09万元,其中:国防支出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724.72万元,农林水支出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73.77万元,其他支出3,328.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248.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96.4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15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01.62万元(含: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12,417.2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913.2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8,188.3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脑、打印机及检测设备购置等方面;城区路网运营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网运营维护费等方面;城市双修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城市双修(黑臭水体指挥部)工作顺利开展等方面;档案一体化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完善档案一体化系统等方面;地下管线设施普查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地下管网进行普查等方面;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地下管线综合信息平台、市政排水管网信息系统等方面;黑臭水体治理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劳务派遣及其他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及其他等方面;老干、全民健身等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老干活动经费、全面健身活动等方面;农村危房改造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人民防空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人防宣传教育示范、人防工程建设、人防警报器建设等方面;施工图审查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施工图审查图审费等方面;退出干部生活待遇支出12.85万元,主要用于退出干部生活补助等方面;乡村振兴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帮扶资金等方面;乡镇污水处理建设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污水治理等方面;小街小巷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小街小巷配套设施等方面;协同办公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协同办公系统运营维护等方面;智慧住建管理平台运维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智慧住建管理平台的运营维护等方面;自行车系统建设运营支出142万元,主要用于共享单车运营维护费等方面;城区春节亮化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春节对县城进行亮化建设支出等方面;城区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隐患整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区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隐患整改工程支出等方面;非税执收成本支出29.5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区楼盘、居民等对城区道路进行挖掘后的修复成本支出等方面;楼宇亮化电力奖补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商建筑物楼宇亮化自行维护的电力奖补支出等方面;楼宇亮化设施维护及管理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以前年度建设的楼宇亮化设施进行维护及管理支出等方面;路灯电费目标管理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电费实现目标任务管理支出等方面;桥梁检测及主体维修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区桥梁检测及主体维护及管理支出等方面;市政道路维修支出245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区路面、人行道、下水管、污水管网、城市家具等维护及管理支出等方面;市政路灯电费支出793万元,主要用于纳入市政管理的路灯电费支出等方面;往来结算金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往来资金结算等方面;污泥处理服务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污泥处理费用支出等方面;污水处理服务支出1,3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用等方面;办公设备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澧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房屋征收补偿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征收补偿等方面;过渡期租金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产权调换户停产停业和过渡期租金等方面;乡村振兴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澧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乡村振兴帮扶资金等方面;行政复议、讼诉及综治维稳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费用等方面;征拆场地、平整利用、扬尘治理等项目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征拆场地、平整利用、扬尘治理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5,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25,105万元,占10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591.8万元,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265.04万元;项目支出326.76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49万元,增长65.89%,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基本支出增加100.49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3.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1.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澧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路灯检修车辆超过使用年限,维修费增加。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一般性支出含:会议费预算4万元,拟召开10次会议,参会人数约500人,内容主要为农村危改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建筑业质量安全会议、消防安全会议、燃气安全排查会议等;培训费预算4万元,拟参加8次培训,人数约300人,内容为专业技术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内容;其他一般性支出中办公费11.05万元;印刷费7.5万元;水费3.59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5.89万元;差旅费7.79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租赁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34.29万元;福利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87.0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36万元;未列支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经费预算。
4、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15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4,00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6.98万元,项目支出41,175.1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3、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