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县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合理流动。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实施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职业年金和离退休办法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配套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督,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全县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16人,实有人数172人。含6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技工学校。人社局本级内设股室12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劳动关系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就业失业与人力资源股、职业能力建设股、职工养老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2022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人社局本级 2、就业服务中心 3、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4、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5,50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582.17万元(经费拨款43,579.6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71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6746.3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111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5,611.89万元,主要是因为城居保中央补助和省级补助纳入部门预算,就业专项资金预算增加。
2、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5,50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5.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31.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13万元,其他支出79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5,611.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656.1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6,268.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1438.47万元(含: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6,746.3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1110万元),
1、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058.8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9379.6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执收成本等方面;基金征缴及发放工作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基金征缴及发放等方面;人才交流工作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人才交流工作支出等方面;人事档案管理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三支一扶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支出等方面;退出干部生活待遇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退出干部待遇等方面;乡镇劳调人员补贴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劳调人员补贴等方面;争议仲裁及兼职仲裁员办案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争议仲裁及兼职仲裁员办案支出等方面;争资争项考核奖励、先进奖励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争资争项考核奖励、先进奖励支出等方面;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城居保乡镇工作、政府代缴及县级配套支出6,393万元,主要用于城居保乡镇工作经费、政府代缴及县级配套等方面;城居保中央基础养老金支出17,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对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和缴费补助等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以及基础养老金省级配套支出3,4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对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和缴费补助等方面;赤峰、羊耳山煤矿改制人员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及其他待遇支出1,555万元,主要用于赤峰、羊耳山煤矿改制人员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及其他待遇发放等方面;副科以上退休干部津贴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副科以上退休干部津贴发放等方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支出等方面;基本养老保险系统代发项目支出42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系统各类代发等方面;基金征缴及发放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基金征缴及发放等方面;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代发工作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代发工作等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县级配套支出26,000万元,主要用于补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缺口等方面;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发放等方面;离休干部离休费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离休费发放等方面;离休干部政策性津贴支出11.0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政策性津贴发放等方面;两矿改制维稳工作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两矿改制维稳工作等方面;企业养老保险县级配套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养老保险县级配套等方面;社保核查回头看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整改等方面;市社保退管工作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退出干部生活待遇支出7.71万元,主要用于退出干部生活待遇发放等方面;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待遇支出600.3万元,主要用于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发放等方面;下岗职工当年财政配套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下岗职工财政补贴发放等方面;一次性抚恤、丧葬费、遗属生活待遇支出2,300万元,主要用于一次性抚恤、丧葬费、遗属生活待遇发放等方面;职业年金记实支出2,91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记实等方面;置换系统代发项目支出195万元,主要用于置换系统代发项目支出等方面;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设施设备等方面;创业载体专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孵化基地水电及办公等方面;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奖补、呆坏账准备金、政策落实专项支出757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中心贴息、奖补、呆坏账准备金、政策落实等方面;档案管理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档案管理等方面;公共就业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县级就业创业工作等方面;公益性岗位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等方面;基金征缴及发放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基金征缴等方面;就业失业统计调查监测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失业统计调查监测等方面;就业专项支出394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当地就业创业工作等方面;农民工权益监测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工权益监测等方面;退出干部生活待遇支出1.99万元,主要用于退出干部待遇等方面;脱贫攻坚专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等方面;乡村振兴专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等方面;基金征缴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基金征缴及发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4,071万元,占10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5.1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5.35万元,增长53.88%,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基本支出增加75.35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2.13万元,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一般性支出含:会议费预算8万元,拟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人数160人,金额2万元;基金征缴会议,人数200人,金额3.5万元;人才招聘筹备会,人数200人,金额2.5万元;培训费预算4万元,主要为人社业务培训,人数160人;其他一般性支出中办公费22万、印刷费21万、水电费18万、邮电费6万、差旅费16万、维修费6万、工会经费7.5万、其他交通费67万,用于交通补贴,劳务费2.5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用于本部门其他日常开支;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经费预算0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5,50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8.84万元,项目支出73,450.6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3、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