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
3、负责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
6、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8、组织实施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9、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全县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8人,实有在职人数28人,退休人数4人;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政工人事股、档案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军转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双拥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澧县光荣院、澧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2022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澧县光荣院、澧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31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4.42万元(经费拨款784.4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7527.40万元,其他收入3.2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51.86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预算中没有预算上年结转数。
2、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315.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3.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51.8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1.1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9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311.82万元(含: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7,527.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54.8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95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八一座谈及走访慰问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八一及春节到户到人慰问优抚对象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等方面;军转干部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再就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等方面;军转人员服务管理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体检等方面;烈士纪念设施及维修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本县内所有烈士纪念设施及维修等方面;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所有再就业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八一、春节慰问,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二次报销等方面;双带双促活动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双拥优抚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拥军优抚等方面;退役安置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官及干部安置等方面;退役军人创业扶持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创业退役军人扶持等方面;退役军人之家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基层站点建设等方面;慰问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县级武警及消防方面的节日慰问等方面;义务兵优待奖励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上年义务兵优待及大学生义务兵奖励等方面;优抚对象抚恤及医疗保障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抚恤及医疗保障,通过一卡通发放等方面;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本年退役军人和其他特殊优抚对象困难援助等方面;优抚专项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临时解困、优抚对象慰问、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退役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社保缴费等方面;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退出现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的一次性补助等方面;军休干部文体活动中心建设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等方面;军休人员管理支出520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工资支出、活动支出及遗属、遗孀生活费等方面;优抚对象日常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思想权益维护及社会稳定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89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基本支出增加6.89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军休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纳入年度预算,本年已纳入年度预算6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一般性支出含:会议费预算0.6万元,各类优抚对象服务及维稳等方面的会议支出,拟召开会议10次,参加会议人数合计150人;培训费预算1万元,本系统涉及的各类服务对象培训支出,拟召开培训6次,参加培训人数合计125人;其他一般性支出中办公费预算15.3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本年日常办公所需支出;劳务费预算0.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本年劳务开支;维修维护费预算0.5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本年日常小型维护开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2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本年其他日常支出;拟举办节庆、晚会0次,本年预算0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6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31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12万元,项目支出7,95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3、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