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二级单位)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拨付等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拨付等业务管理工作。
3、负责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拨付等业务管理工作。
4、负责商物两办改制企业职工置换金异动、拨付和养老保险代扣代缴。
5、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和遗属生活补助费发放及各类离退休干部补贴发放。
6、负责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7、负责社保业务稽查审核,防范化解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74人,实有人数67人。内设股室15个,分别是综合室、财务室、政工室、稽核室、档案信息室、城居保室、企业职工个账室、企业职工待计室、机关事业个账室、机关事业待计室、职业年金室、统筹外发放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室、国有资产管理室、窗口服务室。全部纳入2022年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澧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只有澧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8,20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448.57万元(经费拨款41,448.5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974.69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中央和省级补助纳入预算。
2、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8,204.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057.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974.6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96.7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3,171.4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133.87万元(含: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2,685.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47.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3,386.4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打印机和办公桌椅等方面;城居保乡镇工作、政府代缴及县级配套支出6,393万元,主要用于城居保乡镇工作经费拨付,城居保县级补助、特困群体政府代缴及城居保丧葬补助金支付等方面;城居保中央基础养老金支出17,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居保中央基础养老金补助等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以及基础养老金省级配套支出3,400万元,主要用于城居保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和缴费省级补助等方面;赤峰、羊耳山煤矿改制人员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及其他待遇支出1,555万元,主要用于两矿改制人员养老保险财政补贴等方面;副科以上退休干部津贴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副科以上退休干部津贴等方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基本养老保险系统代发项目支出421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内各类代发等方面;基金征缴及发放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基金征缴及待遇发放所需经费等方面;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代发工作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代发工作等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县级配套支出26,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缺口等方面;新中国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新中国成立初参加工作退休干部待遇发放等方面;离休干部离休费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离休费发放等方面;离休干部政策性津贴支出11.0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政策性津贴发放等方面;两矿改制维稳工作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两矿改制维稳工作等方面;企业养老保险县级配套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县级配套等方面;社保核查回头看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核查相关后续工作等方面;市社保退管工作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等方面;退出干部生活待遇支出7.7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出干部生活待遇发放等方面;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等方面;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待遇支出600.3万元,主要用于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发放等方面;下岗职工当年财政配套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下岗职工续保当年财政补贴等方面;一次性抚恤、丧葬费、遗属生活待遇支出2,3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丧抚费和遗属生活待遇发放等方面;职业年金记实支出2,91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虚账记实等方面;置换系统代发项目支出195万元,主要用于统筹外各类代发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4,071万元,占10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93万元,增长41.17%,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基本支出增加21.93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3万元,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 75.2万元,其中:会议费预算2万元,每季度召开各乡镇社保经办业务培训会,人数50人,内容为对乡镇社保业务经办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培训费预算2万元,分时段组织各类业务人员外出培训,每次2-3人,内容为各类业务知识扩展学习;办公费10.06万元;印刷费14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2.86万元;其他交通费23.5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77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4、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8,20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39万元,项目支出67,457.4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3、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注: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