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光荣院2016年度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单位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主要职责是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三无”老人收养,收养对象康复治疗。
2016年单位共有在职人员11人,无退休人员,无公务车辆。
二、部门收支概况
收入只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55.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98万元。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5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6.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7万元,其他支出3.64万元。年末结余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016年基本支出53.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7万元,年末结余2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共支出 0.5 万元,公务接待费 0.5 万元,接待10批次,共接待人次 25 人。“三公”经费与上年比较没有变化。
无机关运行经费
无政府采购资金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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