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结核病防治所2016年度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澧县结核病防治所是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为控制结核病提供防治保障
2、结核病监测防治与咨询
3、结核病诊断与治疗
二、部门收支概况
澧县结核病防治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财务上独立核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所基本运行经费和重大卫生专项经费。
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74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6.2万元,事业收入251.1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74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6万元,其他支出19.17万元。
3、收支结余1.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448.7万元
2、项目支出:46.5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共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
机关运行经费:无
2016年政府采购资金26.55万元,全部用于购买服务。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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