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2016年度决算公开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澧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属于独立核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年度。
2、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农村就业工作规划和实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组织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回乡创业及其跟踪管理维权服务。指导全县职业介绍机构的业务工作,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业务。负责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下岗失业人员转岗培训,统筹规划全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培训机构的布局与规模;负责本级培训中心的学员技能鉴定、考核等工作。负责拟定社区就业和劳服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劳服企业和社区就业实体进行业务指导,提供政策支持;负责新办劳服企业和社区就业实体的资格认定、审批、发证工作。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信贷支持资格认定工作,对城镇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进行资格审查、申报、发放与回收管理。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基数、比例核定;负责检查、稽核失业保险缴费单位履行登记、缴费情况;负责全县参保单位失业职工生活补助金的申领、登记、发证工作。
3.人员情况:2016年编委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2名,2016年,因工作需要调进领导1名,2016年实有在职人员32人,退休人数20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我处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为契机,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统筹推进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完成了城镇新增就业69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0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000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101人;职业介绍成功3263人,其中“4050”人员716人;举办专场招聘会12次,吸纳招聘单位678家,现场达成就业意向2192人;完成培训7816人,其中“两后生”培训125人、创业培训500人;失业保险完成基金征缴911.2万元,参保总人数33000人;创业孵化基地孵出企业13家,新引进企业入驻20家,现有在孵企业13家,从业人员373人;跟踪维权办理各类就业维权案件32起,为外出务工人员追回各类经济损失870余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3149.5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016年总支出3141.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34万元, 一般商品服务支出43.5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39万元, 专项项目支出2879.2万元。2016年收入支出总数与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数3628.39万元相对减少,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资金的减少、基本支出增加以及基本支出项目结转。
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三公” 经费支出合计13.83万元,比去年减少11.59万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6年会议费支出2.3万元,比去年减少0.7万元。
3、2016年公务待费10.70元,比去年减少6.35万元。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6年末预算内结转社会保障基本支出8万元。
三、“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2016年三公经费为:13.83万元,比2015年减少11.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13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0.7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接待批次145批次,总计接待1182人次。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43.57万元
2016年政府采购资金: 无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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