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民政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汇总)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澧县民政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管理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国家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役军人的伤亡抚恤工作;承办褒扬革命烈士的审核、呈报工作;承办退役军人等有关人员的伤残评定的审核呈报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组织、协调、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
(四)负责退役士兵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成批过境部队、入伍新兵、支前民兵、民工运输途中的饮食供应保障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开发使用;指导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与服务管理,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五)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查核、统计和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接收救灾捐赠;组织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
(六)实施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负责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工作;主管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管理发放省厅下拨和县本级的专项救助资金。
(七)指导、组织、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相邻县市边界的勘界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
(九)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十)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拟订、落实全县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政策,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呈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监督全县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二)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跨周边县(市、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五)协调老龄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拟订本县老龄工作相关政策,编制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当年机构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是归属财政社保口的独立核算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按照上述职责,内设8个股室。今年,按照县机构设置要求,已撤销我单位原救助管理局,原有工作人员转入局机关,增设社会管理救助股。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基本民生保障兜底有力。城乡低保、五保应保尽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5699亿元,为1.8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1200万元,医疗救助人次为2550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4.6万多人全面资助参合。积极开展救灾救济和灾后重建工作,恢复重建102户,困难群体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双拥工作再创新绩。55名退役士兵安置到位,深化“双带双促”活动,全面落实抚恤优待政策,涉军群体总体稳定,澧县被评为“全省双拥模范县”。
3.福彩发行、向上争资创新高。2016年向上争取民政资金1.9亿元,比2015年增加1500万元。殡仪馆建设项目向上争资达1120万元,是全省争取该项目资金最多的县。2016年销售福利彩票1.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近2000万元,居全市第一名和全省第五名,被评为全省发行先进县。
4.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推进完美社区建设。2016年投资近900万元,新增澧西、澧澹2个街道和42个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设项目,获市政府奖补资金200多万元,社区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完成津澧大道路牌设置工作,为加快推进津澧融城起到了积极的正面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社会组织工作健康发展。完成了6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全年对106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
5、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推进有力。投资8300万元的殡仪馆迁建工程和投资2000万元的福利院养护楼工程,是全县重点民生建设项目。目前,两个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已进入内部装修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安装阶段,道路、绿化、管网建设正在抓紧做施工前期准备。殡仪馆迁建工程预计2017年6月完工。福利院养护楼建设工程预计2017年7月正式运行。
6.为民办实事工程完成出色。今年新增养老床位296张(任务数271张),新建敬老院3所,新改建社区小型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8个,新改建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4个,超额完成省市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
二、部门收支概况
澧县民政局汇总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决算包含民政局、民政局二级机构、澧县军干所、福利院、光荣院、殡仪馆以及殡葬管理所等7家单位财务上独立核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院基本运行经费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以及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2484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585.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255.88万元。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2304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509.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3万元,其他支出727万元。
支出按资金来源渠道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048.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992万元。按资金用途分,其中:基本支出210.27万元;项目支出22830.58万元。
1、基本支出共计210.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41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43.3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工资标准及津补贴标准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本年度调入新增人员4人,三是原救助局撤销转入。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86万元,同比减少23.75万元。
2、项目支出共计22830.58万元,比上年减少1826.2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上级未安排基本建设类项目;二是彩票公益金项目比去年安排减少,主要是农村敬老院这类彩票公益金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因此这方面的资金倾斜也大幅减少,这也是支出小于去年的另一个因素。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今年决算收入落实数为24841.22万元。实现各类财政支出23040.85万元,年末结余资金1800.37万元。造成结余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在会计年度内暂未下拨导致出现结余,2017年元月春节前资金已下拨到位
三、“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全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4.86万元。
“三公”经费共支出13.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6.88万元,公务接待费为6.9万元,“三公”经费与上年比较减少7.3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我们通过各种内控制度压缩三公经费的开支,再加上配合县里的车改政策,将超编车辆统一封存,这也是费用减少的另一原因。 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接待批次129批次,856人次。
2016年政府采购资金1310.86万元,其中货物采购资金650.1万元,工程采购资金632.58万元,服务采购资金28.18万元.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