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林业局2016年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林业局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属于事业机构,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主要职能。林业局是县政府组阁局之一,主管全县林业工作。以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为主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以及湿地保护工作,合理开发利用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
2、2016年共有在职人员92人,离退休47人,小车3辆。
3、当年取得的工作成效。2016年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狠抓造林绿化、产业发展、资源保护等工作,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6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26.09%,林木绿化率达32.95%,活立木蓄积率达212.17万立方米,林业经济总产值达16.7亿多元,比上年增加了近20%。
二、2016年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218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75.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00万元。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206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5.60万元,节能环保269.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农林水支出1497.73万元,资源勘探支出78.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4万元,其他支出44.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218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75.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00万元。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206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5.60万元,节能环保269.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农林水支出1497.73万元,资源勘探支出78.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4万元,其他支出44.20万元。
四、收支增减分析
1、收入:2016年共实行财政收入2180.69万元,其中预算内拨款2180.69万元,预算外拨款0万元,未纳入财政指标管理的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比上年减少175.72 万元,减少7.46 %,主要原因是:今年的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其中主要是人员工资的增加;而项目资金和上年相比减少了297.4万元,减少20.34%,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专项资金减少了。
2、支出:2016年实行各类支出2065.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21.6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06.12万元,增加比例很大,主要是今年调资后补发了一部分工资,其次是社会保障金增幅很大;公务接待费9.1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一些,但比例不大。车辆运行支出7.2万元,办公费支出5.8万元,差旅费支出2.2万元,这三项和上年相比减少了几千元,减少比例不大;对个人和家庭支出 118.44万元;项目支出1164.77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97.4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减少,相应项目支出也减少了。今年项目资金中,有一个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的专项,这一项目的资金总共78.86万元,我们全部拨付给福欣米业、湘楚世界、森鑫苗木等有关的企业单位,没有留用一分。
五、“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1.3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出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 公务接待费9.12万元,共接待批次170个,接待人次970人。“三公”经费与上年比较减少0.13万元,减少1.14%,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98.13万元。政府采购20万元,全部为服务采购。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点击下载:澧县林业局机关2016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