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澧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是澧县林业局下属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推广林业技术,促进林业发展;
2、协助县森保站搞好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
二、部门收支概况
澧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财务上独立核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基本运行经费等。
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11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84万元。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11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98万元,农林水支出94.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4万元,其他支出1.81万元。
无基金收支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决算数11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98万元,农林水支出94.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4万元,其他支出1.81万元。
2、项目支出:无
四、“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4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出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共接待批次32个,接待人次175人。“三公”经费与上年比较减少0.05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
无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0.1万元,全部为服务采购。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