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澧县农机推广服务站是澧县农机局下属机构,主要有以下职责:
1、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开发、推广;
2、组织开展农机化技术相关培训和跨区作业。
二、部门收支概况
农机推广服务站属于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收入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包括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共五项支出。
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收入共47.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42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万元。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4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3万元,农林水支出35.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万元,其他支出1.17万元。
无基金收支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016年基本支出47.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4.4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58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3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共接待批次49个,接待人次650人。“三公”经费与上年比较下降。
无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0.26万元,全部服务采购。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