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农业机械化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澧县农机校是澧县农机局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定编11人,现实有教职工7人,退休人员6人。学校主要从事农机驾驶员和操作人员、农机修理工、农机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2016年通过全体教职员工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收支概况
澧县农机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财务上独立核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和专项经费。
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66.18万元,其中,公共财预算财政拨款53.53万元,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59万元。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6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5万元,农林水支出5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1万元,其他支出1.84万元。
无基金收支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016年基本支出53.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2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44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共支出 1.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6万元,共接待批次 38个,接待人次 415人。没有因公出国出境支出,没有公务用车。
无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0.1万元,全部为服务采购。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