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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7-06-23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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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正科级,为县财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受县财政局委托,承担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相关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参与起草全县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二)按程序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批复乡镇农业综合开发年度实施计划。
(三)组织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立项考察、论证、初选和申报工作,督促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执行情况;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进行工程移交,并督促乡镇落实工程管护措施。
(四)管理和统筹安排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
(五)负责组织、编报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统计报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效益。
(六)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信息综合、宣传报道。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决算:2016年收入决算数425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53.59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6年支出决算数42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万元,农林水支出4117.7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72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49万元。
无基金收支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38.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公务用车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4108万元,用于梦溪,城头山等项目区的高标准、现代农业建设,产业化建设。
四、“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共接待了75批次,620人次。与 上年相比,“三公”经费决算略有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43.44万元。政府采购3108万元,全部为工程采购。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点击下载:澧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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