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16年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澧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简称科工局),正科级一级预算单位,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澧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管全县科技、工业经济发展的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法规股)、人事股、经济运行股、中小企业服务股、节能与综合利用和信息化股、规划股、科技综合股7个股室,下设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推广使用办公室、行政执法大队、知识产权办、技术市场办、科技信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5个事业单位,加挂澧县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澧县全民创业及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澧县矿产资源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块牌子。主要承担:起草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县科技重大专项和县级科技计划工作;牵头组织全县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促进全县产学研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主管全县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县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开发和培训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及产业政策;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全民创业的宏观指导;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全县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推动全县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有关工作。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收入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经费拨款(补助)557910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为2397616.49元;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
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10167019.89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69403.4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为2397616.49元。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7821717.75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2000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987376.49元、科学技术支出1237366.4元、住房保障支出18960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960.15元,其他支出305041元等支出。
3、项目支出及结余2345302.1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基本支出为3379126.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04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852000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为1489760元、科学技术支出为837366.4元、住房保障支出为189600元。
2、项目支出:2016年项目支出为4442591.3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380560.15元、科学技术支出356990.2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为3400000元、其他支出305041元。
四、“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共支出32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组团0个,人次数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运行维护费6.5万元; 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共接待批次335个,接待人次2353人。
机关运行经费为11.22万元。
政府采购10.37万元,全部为货物采购。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