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澧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澧县农业局局下属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为全县农业生产科研提供服务,油橄榄等新品种研究及新技术推广,推动全县农业产业的发展。
二、部门收支概况
澧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财务上独立核算。
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单位基本运行经费。
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37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5.36万元。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33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4万元,农林水支出28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0万元,其他支出12.28万元,上年结转35.91万元。
无基金收支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基本支出339.45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258.8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5.9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0.88万元,伙食补助费4.44万元,绩效工资97.52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2.33万元,其中办公费1.23万元,培训费1.49万元,差旅费1.33万元,公务接待费2.22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工会经费1.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6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1.3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30万元,退休费20.4万元,抚恤金8.56万元, 生活补助16.24万元,住房公积金23.10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共支出 3.5 万元,公务接待费 2.22万元,共接待批次 53 个,接待人次 300 人。“三公”经费与上年略有减少,减少了 0.74 %。
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0.1万元,全部为服务采购。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