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七里湖管理处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七里湖农场位于澧水尾闾彭家港,松滋西支、澧水相汇之处,是一个独立的小垸,一线防洪大堤长17.3公里,聚雨面积27600亩,其中耕地面积14800亩,外洲7600亩。主要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
2002年七里湖农场平垸行洪整体移民后,于2007年改制经常德市编委批准成立澧县七里湖管理处,加挂国营澧县七里湖农场牌子,具体工作为:
1、负责辖区内行政、生产、经营、经济发展事务。
2、七里湖平垸行洪后移民的稳定工作。
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七里湖管理处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无二级部门预算单位,现有干部职工22人,其中纳入财政预算的在职人员12人,10名原站所职工的工资、绩效等在非税收入拨款中解决。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及单位正常运转经费。
1、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23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237.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0 万元。
2、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195.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万元,农林水支出173.4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9万元,其他支出6.60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支出决算数192.31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共支出 14.70 万元,其中其他交通费4.20万元,公务接待费10.50万元,共接待批次 241个,接待人次1458 人。“三公”经费与上年比较减少 0.3万元,减少了 2.8%,主要原因是压缩了“三公”经费开支。
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0.1万元,全部为服务采购。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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