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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城区防汛排渍管理处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7-06-23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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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主要职能
    负责县城区(四个街道所属区域)内12处电排机埠(黄沙湾、老官庙、大西门、十回港、珍珠、群星、白米、何家溶、上福桥、东洲、福田寺、老碈头)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负责县城区一、二线大堤上涵闸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服务和指导县城区四个街道办的防汛抗灾、水利建设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
我单位是独立核算的县级预算单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机构,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2016年年末编制数66人,实际在岗人员70人,分流人员29人,退休40人。在编车辆1辆。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原因
   今年我单位人员有轻微的变动,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3人,其中原退休人员去世1人,当年新退休一人去世。
(二)主要工作成绩
抓清淤扫障,保排渠通畅。撤除垱口7处,常年聘请专职保洁工人15人,有效地保证了渠道水域的整洁与畅通。
抓汛前准备工作。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责任。编制防汛手册813本,印发各类文件1200份;组织防汛实战演习,砍出高杆草,填筑流槽等工作;添置防汛商品器材。
抓检修维护,保机组运行。对12处机埠进行了维修,对辖区内10处涵闸进行了维护,全年开机2000台小时,各机组运行正常。
精心组织,奋力抗洪。四个街道办共发现大小险情23处,特别是澧西、澧阳街道办分别发现了澧州实验学校、吉立浅水湾社区处管涌的重大险情。在防汛指挥部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采取措施,排除了险情,确保了防汛安全。
抓好抗旱和秋冬水利建设。全年共抗旱5次,前后历时30多天,共计放水500万方,保抗旱面积达20余万亩;渠道清淤扫障123公里,完成堰塘扩容23处。
严格执法,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城防处辖区查处澧水河道和栗河乱倒垃圾10处,拆拦河渔网81处。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进行了《水法》《防洪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年初财政预算收入479.84万元,决算数594.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0.67万元。本年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县财政拨给社会保障局代发。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对比分析。(1)2016年共实行财政收入594.74万元,包括:一般预算拨款584.7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0.0万元。收入比上年相比减少70.67万元,减少10.6%。(2)差异原因分析。减少的支出项目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2016年“三公”支出主要为“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为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为2.0万元,合计5.9万元。比去年下降1.67%,主要是接待费下降。
无机关运行费。
政府采购1.5万元,全部为服务采购。
3、单位所辖机埠、涵闸、堤防建设等费用(维护费)是在商品和服务支出占的比重较大,达到了62%。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年末单位资产为1949.49万元,负债6.84万元,净资产1895.90万元。和上年相比单位资产有一定的增加,主要是财政应返还额度的增加,负债主要是历史账务形成的。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在财政部门的领导下,澧县城区防汛排渍管理处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城防处内控制度,并按照其严格执行,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尤其是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单位人员基本支出,实现了单位机关和工作站的堤防管理、防汛抗灾等工作运转正常。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点击下载:澧县城区防汛排渍管理处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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